安岳检方:以“检察蓝”守护“她权益”

  
2025-03-07 16:06:03
     

3月7日,据安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近年来,该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妇女权益案件,以“检察蓝”守护“她权益”。


为“她”除恶,严厉打击犯罪

以法治化办案为根本,加强保护力度,从严惩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三年以来,依法起诉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拐卖妇女罪等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63起69人。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对严重危害妇女权益的重大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对侦查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等进行引导,强化案件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司法屏障。

帮“她”解忧,守护合法权益

聚焦妇女权益受损问题,积极延伸检察履职触角,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妇女权益保障。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重点关注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主动与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推动解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形成保护合力。近三年以来,办理涉妇女权益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4起,帮助多名妇女解决劳动报酬、人身受损赔偿、赡养费等问题。针对大型公共场所未规范建立母婴室以及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劳动、生育权益保障不到位等损害妇女权益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携手行政机关共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为“她”解困,彰显司法温情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不断拓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和移送渠道,加大对因案致困妇女、遭受犯罪侵害未成年女性等救助帮扶力度,着力为困难妇女群体纾难解忧。近三年以来,我院救助因案致贫的妇女儿童共计33人,对7名女童开展心理救助,积极对救助对象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救助措施落地落实。

据悉,下一步,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探索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实现办案专业化和保护社会化有机结合,用法律为妇女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用高质量的检察监督为保障妇女权益保驾护航!

(肖丽 吴薪莹)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