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检察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新学期伊始,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松潘县检察院走进热务和镇江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主题为“法力无边,法律有界”的“开学第一课”。
未检检察官以“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法律内涵为切入点,引出在现实生活中“我命由我不由天”应体现为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合法途径追求梦想、改变命运;法律保障着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同时也要求大家遵守规则,不能触犯法律底线。
随后的课堂中,未检检察官又结合邯郸少年杀人案,讲解了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重点分析了邯郸少年杀人案中三名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年龄情况,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不是“护身符”。还强调了未成年人犯罪对自身、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伤害,引导同学们反思如何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就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界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课后,未检检察官为两所学校的“格桑梅朵”未成年人保护联络员发放联络员徽章,明确其职责,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联络工作。同时,向同学们发放精心制作的宣传手册,涵盖防欺凌、网络安全、禁毒等内容,帮助同学们增强防范意识。
此次“开学第一课”通过新颖的方式和真实的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侵犯性。接下来,松潘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内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助力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