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蓬溪县一女子高空抛物被刑拘!

  
2025-02-19 09:59:38
     

高空抛物行为不容小觑,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近日,蓬溪公安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立足本职、心系人民,快速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2025年1月6日,蓬溪县金桥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小区内有人高空抛物,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发小区发现现场遗留有植物、瓷质花盆碎片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此恶劣行为给小区内群众的生活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民警详细调查了现场情况并询问目击证人后展开了走访调查工作。经查,2025年1月6日8时许,居住在蓬溪县金桥镇某小区8楼的王某某(女,37岁)与其男友刘某因琐事在电话中发生争吵,王某某遂将摆放在阳台上的三个瓷质花盆肆意抛出阳台,致使三个花盆砸落在小区内部道路上险些造成人员伤亡。


(▲8楼视角)

经询问,王某某如实供述其因泄私愤,冲动之下进行高空抛物的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蓬溪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嫌疑人送拘)

民警提醒: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正式入刑,让我们一起共建和谐社区环境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苟熙海)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