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被告人王某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现在开庭”,2月14日,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落下,射洪法院“斗城惊雷”之“朔望风暴”2025年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启。本次行动结合遂宁全市“斗城惊雷”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协调联动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组织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执行干警对17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告诫被执行人不可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集中约谈结束后,执行干警按照行动方案,采取“个案谈话”的方式分别开展约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相应义务。
案例一
周某某与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敬某某支付周某某财产折价款100000元。判决生效后,敬某某对给付财产折价款的义务不闻不问,既不主动履行义务,又将周某某的微信拉黑,致使周某某无法联系到敬某某。周某某遂依法向射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敬某某在旁听完庭审后还未开始集中约谈前,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给付义务,足额缴纳执行案款。当敬某某缴纳案款后,被告知可以离开时,其终于松了一口气。该案现已顺利执结。
案例二
连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逾期未偿还连某的借款,连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后王某依然未履行,连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再次与连某进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怎料王某再次食言,案件进入恢复执行阶段。本次约谈中,执行干警严厉批评王某的行为,并依法提取王某手机微信账户流水。在询问过程中,王某父亲主动到法院申请为王某的债务进行担保,其父亲在与连某协商后,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诫王某,一定要按期履行相应义务。王某父亲也向法官表示,一定督促王某尽快履行,保证向连某足额还清借款。鉴于王某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法院对王某采取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
案例三
雷某某与毛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调解,毛某某向雷某某支付劳务费15466元。调解书生效后,毛某某立即翻脸不认账,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雷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口头传唤毛某某到庭接受询问,毛某某均拒不到庭。在法官送达传票后,毛某某终于到庭。在约谈中,毛某某表示调解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强调调解无效,并强硬表示不会履行义务。在释法明理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毛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此次集中约谈行动已执行完毕3案,达成执行和解11案,对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3人采取罚款措施,执行到位767600元
射洪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态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常态化开展“朔望风暴”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拓优执行能力,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公平正义。射洪法院也正告所有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是“王道”,切莫误人又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