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2025-02-17 11:32: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一直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更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诉争款项数万元,原告现场手写撤诉申请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提前着手做准备

2024年7月13日,原被告签订《劳务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案涉工程。签订合同后,原告进场施工,于2021年9月21日前完工,并当日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后,双方签订了《工作确认单》,确认工程量和工程款,但在支付过部分工程款后,剩余款项迟迟未付,原告遂诉至成都市郫都区法院。

承办法官团队在收到案件、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存在调解空间。于是,在正常推动案件进程之外,办案团队法官助理小曾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成功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打下了基础。

专业、共情两手抓

开庭当天,在庭前准备阶段中,小曾先是从专业角度对案情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梳理。同时,也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分析双方的利弊得失。最终,在法官助理的组织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剩余工程款项,原告也第一时间手写并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彻底了结。

望丛新枫正当时

此案的顺利化解,是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望丛新枫品牌建设中的一个缩影。个案虽已结束,但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步履不会停歇。

接下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将继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价值,汇聚解纷合力,提高解纷效率,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多元化解,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郫都开花结果。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