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期,成都交警七分局在辖区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期间,通过在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案例曝光。
【案例一】
1月30日13时07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的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正兴街道穿心路百家百味餐饮店门前路段时,被交警七分局五大队挡获。经现场对王某某酒精呼气测试和对其提取的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其检测结果分别为99mg/100ml、1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月30日14时许,胡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双流区中太线1001公里卡点时,被交警七分局二大队民警挡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胡某某的检测结果为:5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交警七分局对胡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2月9日13时09分,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正兴广东街时,被交警七分局五大队民警挡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王某的检测结果为:3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交警七分局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四】
2月11日13时39分,江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Z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籍田街办新华路二段时,被交警七分局四大队民警挡获。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江某某的检测结果为6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交警七分局对江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成都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饮酒后切勿驾车,不能以身试法,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