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捕鱼机”赌博,刑拘!

  
2025-02-10 16:22:13
     

赵彬羽 肖盛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一些不法之徒租用场地放置“捕鱼机”供他人赌博,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就破获了这样一起涉赌案件。

在“冬季行动”中,该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与分局东湖派出所民警巡查中察觉,辖区某茶楼二楼有异常情况。经过民警全面调查,发现在二楼一办公包间内暗藏一台游戏机,此时包间内两男两女正在一旁操作,游戏桌面上则摆放了多张百元现金。经鉴定,该台游戏机就是俗称的“捕鱼机”,其机器属于带有赌博功能的电子设备。随后,民警传唤茶楼负责人,并将现场相关人员带回所内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廖某、肖某因长期在杨某茶楼消费,期间常与杨某攀谈,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廖某、肖某、杨某几人熟络后,便协商在茶楼二楼一间隐蔽的办公包间内,放置一台具备赌博功能的“捕鱼机”。三人达成“协议”:具体由杨某负责提供场地,廖某、肖某则负责购置“捕鱼机”,赚得的利益平均分配。随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廖某、肖某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都是贪念作祟,我也知道‘鱼儿机’是明令禁止的赌博工具,但它来钱快,这也让我们抱着侥幸的心里铤而走险,越发沉迷其中,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面对民警的审讯,茶楼经营者杨某悔恨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廖某、肖某因涉嫌利用茶楼开设赌场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而涉赌人员王某、张某、李某、钱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