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开工第一天 “老赖”还钱了

  
2025-02-07 11:43:42
     

“你们快来,我在余某家门口看到余某回来了,他欠我的钱还没有给我。”新年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申请人李某就给长宁县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焦急地催促着。

李某与余某原系朋友关系。余某向李某借款18000余元,债权到期后余某迟迟未归还欠款,李某遂诉至长宁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限期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余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到余某名下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扣划后不足以偿还申请人李某的全部借款,且余某长期在外务工,踪迹难觅,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通过申请人李某的举报,执行干警迅速出警,顺利找到余某。

执行干警首先对余某手机进行搜查,发现余某手机微信有大量的流水。在执行干警向余某释法明理后,余某仍消极应对、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对其宣布司法拘留十日的处罚。

面对冰冷的手铐,被执行人余某彻底慌了,在医院体检期间主动表示愿意立马还款,并现场将剩余案款1万余元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周桂宁)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