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罗孝伟
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已成增添节日氛围的元素之一,火药燃烧发出的刺啦声,让人兴奋不已。但是,大家必须牢记有些火药绝不能随意玩耍,它的潜在危险性极高。近日,蓬溪公安处理了一起非法制造、储存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2024年11月7日,蓬溪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得知,叶某鹏在网上有购买硝酸钾、硫磺的记录,民警遂立即开展相关核查。
民警在叶某鹏租赁的某公司库房办公室中找到了其在网上购买的10袋硝酸钾、2袋硫磺与其使用硝酸钾、硫磺、木炭、自制的疑似黑火药,民警当场收缴所有原材料及成品。
经现场清查,硝酸钾每袋100克已使用3袋有余,硫磺每袋500克已使用近1袋,疑似黑火药用塑料瓶承装毛重328.9克。经四川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其中含有硝酸钾、单质碳和硫磺等成分。
经询问,叶某鹏承认其因一时好奇,想知道自制火药能否点燃、爆开,便从网上购买原材料,跟着网络视频学做起了黑火药,结果由于制作比例纯度低、质量不好并未点燃,后被民警及时发现。
目前,叶某鹏对非法制造、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私自制作、储存“黑火药”等具有爆炸性物质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被查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公共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莫让“好奇心”逾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