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通报,春节将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私利、图一时之欢,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雁江区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近期,该局查处了7起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2024年12月31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凤园路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雁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2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伍隍镇查获3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收缴烟花3400余箱,价值约35万余元。经查,3处仓库系谢某某、鲁某某、邓某某、詹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于民房中,以上被查处场所均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案例三:
2025年1月7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车城大道三段三贤文化广场查处余某、肖某某2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依法对余某、肖某某分别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月8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保和镇卢某某家中查获1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收缴烟花230余箱。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案例五:
2025年1月14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丹山镇查获欧某某1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收缴烟花爆竹30余箱。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案例六:
2025年1月14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丹山镇回龙街查获1处烟花爆竹存储点。经查,曾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民房设置仓库非法存放烟花爆竹70余箱。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案例七:
2025年1月14日,雁江区公安分局在丹山镇八字墙村查获一处烟花爆竹存储点。刘某、唐某某、邱某某三人合伙,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民房设置仓库,非法存放烟花爆竹160余箱。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雁江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为了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刘云涛 吴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