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资阳市中心医院外,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撞伤行人。
民警到达后,经现场询问和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周某某当时驾驶川E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由万达广场方向驶往石灰桥方向,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斑马线时,因其未主动减速礼让,撞上了正常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袁某某,造成袁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驾驶人周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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