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请求法院提前解除被执行人拘留,为啥?

  
2025-01-15 18:06:03
     

肖盛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中江法院执行110,有当事人来电找到了被执行人,请你们立即出警!”“中江法院执行110收到,马上核实出警!”前不久的一个周六晚上,德阳市中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报警电话后,立即向德阳市中江县法院执行110通报,中江县法院执行110闻讯而动,迅速将被执行人寇某传唤到案,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


2023年,中江县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寇某向申请人张某、刘某给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申请人张某、刘某遂向中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屡次联系被执行人寇某未果,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寇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若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可随时拨打法院执行110电话。“要是下班时间怎么办?周末呢?”“您放心,我们是24小时热线,我们与中江县公安局有联动协作机制,即使是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也不会漏掉您的电话。”于是,当申请执行人看到被执行人后,立即拨打了中江县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寇某被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询问,执行法官以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为由,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寇某在拘留决定作出后表示愿意履行,立即筹措了30000元款项,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案件至此终结。最后,在申请人的请求下,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对寇某的拘留;被执行人寇某承诺此后会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好判决义务。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