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明知上家需要将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过账“洗白”,两男子以订婚需要在花束和蛋糕里面放现金为由,要求商户经营者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随后将银行卡号和户名提供给上家“黑黑”,并从中获利。近日,邛崃市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和7个月。
2023年12月28日,邓某、王某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家“黑黑”需要将违法犯罪所得资金“洗白”的情况下,以订婚需要在花束和蛋糕里面放现金,诱骗邛崃市“遇见花艺”花店老板侯某、“花之礼”花店王某燃、蛋糕店老板熊某梅、“航诚通讯”手机店老板杜某提供银行卡号和户名,邓某将上述银行卡号和户名提供给上家“黑黑”。2023年12月29日,侯某、王某燃、熊某梅、杜某收到被诈骗资金后,将包有现金的花束和蛋糕、手机送至邛崃市十方堂小镇,交给邓某和王某乐。邓某和王某乐收到4万元现金和3部苹果15promax手机后,将3部手机和2万元现金丢在邛崃一路边,1.2万元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在整个过程中,邓某获利4300元,王某乐获利3600元。
2023年12月25日,邓某和王某乐、覃某(另案处理)在明知上家“黑黑”需要将违法所得资金“洗白”的情况下,以订婚需要在花束和蛋糕里面放现金,诱骗彭州市某花店老板李某提供银行卡号和户名,邓某将上述银行卡号和户名提供给上家“黑黑”。邓某、王某乐和覃某收到2万元现金。在整个过程中,覃某、王某乐各获利1000元。
经核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豆各庄派出所办理的白某被诈骗案中,被害人白某于2023年12月29日使用其建设银行账户向侯某的建设银行账户转款2万元。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榆堡派出所办理的温某被诈骗案中,被害人温某于2023年12月29日使用其建设银行账户向王某燃的建设银行账户转款1万元。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璜山派出所办理的朱某被诈骗案中,被害人朱某于2023年12月29日使用其工商银行账户向熊某梅的成都农商银行账户转款1万元。湖北省云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理的陶某被诈骗案中,被害人陶某于2023年12月25日使用其建设银行账户向李某的中国银行账户转款1万元。
案发后,2024年1月17日,王某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邛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3日被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4年1月2日,邓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邛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8日被逮捕,同年4月15日被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4年8月14日,邓某因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陕西省铜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刑事拘留至同年9月13日,同年9月13日因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邛崃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逮捕,同年12月27日被邛崃市法院取保候审。
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4年4月11日,邓某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4300元。邓某涉嫌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邛崃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邓某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王某乐明知系犯罪所得,仍相互伙同,通过套现行为帮助转账,掩饰、隐瞒资金性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邓某、王某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王某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邛崃市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邓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被告人王某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被告人王某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被告人邓某退缴的违法所得4300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