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利剑 | 大安法院集中执行“ 一执到底”

  
2025-01-13 09:27:45
     

余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安心过好年,自贡市大安区法院2025年1月7日至9日开展了为期3天的“红梅·利剑--暖冬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行动按照既定方案组建晨间、夜间小分队分组开展执行,对前期梳理排查出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全面攻坚。通过现场查找、查封冻结、纳入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打好执行组合拳、强化执行威慑力,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小标的大民生

2021年丁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借款,后经多次催告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丁某借款4200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以“失踪”“失联”等行为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秉持着“小案不小办”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查找被执行人,终于在集中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找到返乡回家的李某,向其阐明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责任与义务,就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签署悔过书,主动给付案款。



护航营商环境

2020年刘某向某银行贷款12.87万元,贷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法院判决,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致电刘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并查封了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迫于执行压力,刘某于集中执行期间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次性支付剩余借款本息91368.62元,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司法拘留促执行

2022年樊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某出借借款10万元,诉讼过程中经双方共同确认,李某尚欠樊某借款本息7.7万元,因李某未履行义务,樊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李某均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向樊某送达房屋查封公告、预拘留、拍卖房屋告知书的方式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集中执行期间,樊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李某履行剩余借款本息。


据悉,此次三天的集中执行期间,大安法院共出警12次、执行和解8件、执行完毕9件、执行到位52.8万元,集中解决一批小标的“急难愁盼”案件,以实际行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献上一份特殊的新春贺礼。

大安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以“红梅·利剑--暖冬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为切口,不断健全集中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集中行动,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努力把“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让胜诉当事人过个安心年、暖心年。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