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公安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早出晚归,辛苦工作,却没拿到应得的报酬,劳动者肯定会依法维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日前,遂宁一健身房老板谢某、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纠纷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至遂宁高新区公安分局,分局治安大队赓即立案侦查。
经查,今年5月至9月,前后有11名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到遂宁某健身房工作,工作期间,法人谢某、蒋某以店铺经营不善、入不敷出为由,一直拖欠工资未给。部分大学生向谢某、蒋某讨要工资,却被二人威胁,后11名大学生便去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该店,市人社局向谢、蒋二人下发整改通知书,二人拒不整改,并同步转让店铺,遂宁市人社局遂将该起纠纷移送遂宁高新区公安分局。遂宁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立案后,先后对谢、蒋二人进行电话劝导,二人发了几千元应付了事后,便拒接所有电话,遂宁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便将谢、蒋二人上网追逃。
最终,11名大学生被拖欠工资全部付清。
警方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务必诚信守法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