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检察院检察长胡邦勇列席法院审委会 履职监督促公正

  
2024-12-25 09:57:54
     

丽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三个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2月23日,甘孜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邦勇应邀列席甘孜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代表检察机关就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承办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以及合议庭意见等进行汇报,检法双方针对案件焦点进行充分讨论。胡邦勇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法院审委会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胡邦勇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法检两院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形式。两院通过审委会共同研究案件,有利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审判,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下一步,甘孜州检察院将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与法院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法治等方面相向而行、协力共进,凝聚司法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