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公安局查处一宗恶意散布谣言案件

  
2024-12-24 16:16:01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都江堰公安供图

近日,都江堰市网民张某(男,21岁)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在明知警方已发布警情通报的情况下,还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一条“这是发生在四川省绵阳市的一起纠纷抢枪事件!”“女子上前夺取辅警腰间的配枪!”等不实信息的短视频,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在种种证据面前,张某对自己通过某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都江堰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都江堰公安提示:

网络平台绝非法外之地!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公民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用网,切勿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