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办“高校毕业证”,挣了40元获刑8个月

  
2024-12-23 10:02:02
     

刘洋 钟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利用自己擅长设计的优势,想通过给别人制作假证件挣点钱,于是在网络和朋友圈隐晦进行了能办理假证的宣传,前不久,这位有设计技能的男子收了40元接了一单高校毕业证制假的活儿,结果他为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年6月的某一天,邓某在聊天软件上收到网友杨某(已行政拘留)的消息,对方发来一份学历信息,让其伪造一张他人的毕业证。邓某欣然“接活儿”,使用自己电脑、手压钢印机、塑封机等设备“精心制作”了一张毕业证,并收取制作费用40元。

后公安民警将被告人邓某抓获,蒲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提醒,公章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涉及到每个单位、团体的切身利益,签订合同,审批文件等都需要加盖公章才能生效。法官还表示,高等院校的印章具有社会公信力和法律效力的属性,通过印章签发的毕业证涉及广大人民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和救济,任何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毕业证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