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接警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2024-12-19 14:52:4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有效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加大对逃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积极探索化解群众“薪”事问题的工作方法。


12月2日上午9时,新津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来电人急切地称其发现了被执行人线索,希望能够马上安排出警。在核对当事人及案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执行110”指挥中心立即协调车辆,安排值班法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将其控制并拘传回院。

经查,被执行人王某在新津法院共有两件执行案件未履行,均为劳务合同纠纷,共拖欠两名申请执行人8万余元工资。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与王某居住地址相近,执行法官告知了申请执行人“执行110”报警的电话,并叮嘱其时刻关注王某动向,一旦发现王某踪迹,必须立即报警。

到院后,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王某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案件。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2万元,剩余部分案款分期履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下一步,新津法院将持续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多措并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