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很多盗窃案的发生不是因为小偷的“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失主的“防备心”太弱。近日,成都市新津区市民陈先生因自身防范意识淡薄,停放电瓶车时忘拔车钥匙,给窃贼可乘之机,等车被盗了才追悔莫及。
12月10日下午14时许,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其停在瑞通路附近的电瓶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五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停车位置和时间,民警调取了沿街商铺监控视频,发现当天中午13时许,一名女子在出现在被盗电瓶车附近,眼见陈先生电瓶车没上锁,便将其电瓶车骑走。民警经研判分析,迅速锁定嫌疑人李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同时追回被盗电瓶车,并归还给陈先生。
经询问,嫌疑人李某对其盗窃电瓶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提醒:
广大车主要提高防盗意识,将车辆停进车棚、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停车点,离车时记得拔钥匙。同时,要为车辆配备加固锁具、电子报警器等,如若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