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雁江法院:多元调解化纠纷 促成借款方主动还款  

  
2024-12-11 16:16:11
     

刘欣怡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12月9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南津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借款方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既化解了“法结”,又解开了“心结”,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搭建了一座“连心桥”。


2019年8月16日,高某某向王某及李某某借款240778元,万某某为担保人。2024年4月25日,李某某将其所有的债权转让给王某,由王某独自一人向高某某主张全部债权。后因高某某迟迟未还款,王某遂诉至法院。法官在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接受调解,高某某与万某某愿意一次性向王某支付全部欠款。在调解成功后,高某某与万某某带着筹措的现金,在法官见证下,支付给王某,该案履行完毕。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