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冯法官团队为我们当事人所做的辛苦工作,保障了我们的切身利益”,案件当事人魏某某、钟某某握着冯勇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近日,德昌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力量,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原告魏某某、钟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被告继续履行双方于2018年1月 4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被告李某某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将位于德昌县王所镇小冯村魏烧房组的农村住房(四合院)交付予魏某某、钟某某。调解履行期限到期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申请人魏某某、钟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等法律文书,将该案房屋依法查封。为保障腾退房屋顺利进行,本院执行法官多次进行现场调查,明确告知李某某限期迁出上述房屋并张贴公告,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李某某不仅对公告不为所动,还一直躲避执行,甚至唆使其家人对抗执行,阻碍涉案房屋腾退工作。在腾房现场,得知涉案房屋要被法院强制腾退,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家属现身执行现场,情绪激动,甚至企图阻挠执行。执行干警们临危不惧,耐心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执行过程。最终按照既定执行方案,执行干警依法有序对该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由被执行人李某某搬出,经过一整天紧张有序的工作,顺利将涉案房屋成功腾退并交付执行申请人。
此次执行行动中,德昌法院执行局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法理兼顾,腾退一套矛盾较大的涉案房屋,顺利执结一起“骨头案”,彰显法律威严。
德昌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