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法院:”三顾茅庐“圆满化解共有纠纷

  
2024-12-06 16:55:25
     

近日,德昌法院执行局耿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精准适用执行措施,通过三顾茅庐苦口婆心的对被执行人讲法释疑,圆满化解一起共有纠纷,并取得了当事双方对执行法官工作的高度认可,也让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时间追溯至2022年5月3日,二被告之子、被告廖某某之孙魏某某(亦三原告父亲及丈夫)在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项目小草坝特大桥建设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原被告因赔偿款及共同财产分割事宜发生纠纷诉至本院。经判决,由三被告将位于四川省德昌县乐跃镇群英村2组住房二间(上下共两层、各一间)交给三原告管理、使用;由三被告返还川WQMXXX号洛黄川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一辆给三原告。判决生效,被执行人仍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至亲突然离世,已经给双方都造成莫大的伤害,不能再因该案的特殊性和亲属间财产分割纠纷强制执行造成二次伤害,执行法官便从村社干部及共同亲戚入手,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协同作用,从中找准案件的突破口。为了给两个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被执行人一些司法温暖,耿法官带着助理三番五次到被执行人家中、田间地里,从人情世故、法律道德等方面,耐心给被执行人讲法释疑,终于通过与被执行人的共情及死者姐姐劝说下,松口要求申请人把三被执行人现所住房子占用的一间房返还,他们便可以配合交出判决书确定交付的房间及三轮车。三被执行人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但是执行法官本着为民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的态度,通过“审执联动”方式,对涉及同一“双方当事人”两起案件一起办理,又审又执行,最终成功化解了两起案件,把双方的心结都解开,自愿配合执行法官把判决书所确定移交的房子及三轮车现场完成交接手续,至此一件恩恩怨怨纠缠在一起的共有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德昌县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强化“审执联动”工作方式,为更多的群众化解“急难愁盼”问题,少打官司少跑几趟法院,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德昌法院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