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100%以上!“狂飙”的代价是罚款600元记6分

  
2024-10-08 15:05: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你于9月26日22时28分,在318国道龙泉驿区路段超速行驶被抓拍。”9月26日晚,成都公安交警八分局民警在318国道龙泉驿区路段处开展摩托车超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半小时之内便挡获了两辆超速摩托车。

“这个路段限速40km/h,你车速81km/h,超速了102.5%,好危险嘛!”民警王乐翔指着测速设备拍下的照片,向驾驶员周某教育道。

周某称自己当时是想超车,所以骑得比较快,下次会注意安全,在限速范围内骑行。周某因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600元、记6分的处罚。


在随后的整治行动中,成都交警八分局民警又拦下了一辆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现场民警依法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要求违法驾驶员在接到通知书15日内到成都交警八分局接受处罚。

今年8月开始,针对摩托车超速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八分局充分采取定点查处、流动测速等方式,对摩托车超速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形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采取查处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向驾驶员及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详细讲解超速驾驶摩托车的严重危害,引导、教育摩托车驾驶员一定要安全文明出行,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目的。

交警提醒:切勿为寻求一时刺激,将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置之不顾。请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安全文明骑行,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不要超速、不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