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前往李庄镇同济社区巡回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济社区工作人员、辖区群众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赵某某、周某某购买了梁某某的自建房。赵某某购买底楼房屋;周某某购买了二层、三层住房以及底楼20平方米过道。赵某某欲对房屋进行改造,施工过程中需要破除底楼过道地面,并将水管、排污管和排气管穿过该区域。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周某某阻止赵某某施工。
经同济社区、李庄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未果。赵某某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周某某保持房屋底楼过道畅通,不得阻挠、妨碍自己出入和施工。周某某提起反诉,要求赵某某恢复损坏的过道和楼梯,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该过道。
李庄法庭受理案件后,为查明赵某某、周某某的纠纷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现场进行踏勘,直观把握涉案房屋空间布局和现场情况,分别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并开展释法明理。同时,承办法官还向同济社区、李庄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纠纷调解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化解纠纷打下基础。
考虑到该案系相邻关系纠纷,是老百姓关心的揪心事、烦心事,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同济社区巡回审理,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当天下午,李庄法庭在同济社区会议室布置巡回法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厘清了案件事实,归纳了争议焦点。因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但是双方对立情绪有了一定缓解。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把法庭开到社区,现场以案说法,让当事人知对错、群众受教育,这种方式很好。希望法庭多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济社区干部说道。
刘琳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