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退役军人丨王宏:民呼我为锲而不舍

  
2024-03-07 14:26:35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灵山秀水多英豪,素来为民不惜力。现任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王宏同志就是其中一位。


2014年8月以来,他带领泸州中院执行局,一步一履奋战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中院执行局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等四个省级以上荣誉,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泸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泸州法院执行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一等奖”。

他不忘初心

始终奋战办案一线

他既是局长,更是法官。多年来,王宏同始终坚持在一线办案,带头办“骨头案”、大案要案。近五年,他本人共承办执行案件908件,办结879件,结案率96.81%。


他牵头办理了“8·2”涉黑专案执行案等一批大要案,并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在他的带领下,中院执行局顺利执结跨省执行的“骨头案”——“101”专案,被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他凝聚合力

全力推动机制创新

“基本解决执行难”号角吹响后,王宏同牵头多次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失信联合惩戒、执行联动、政法网格系统接入等相关工作,将“不联动难治赖”理念向全市推广,推动联席会成员单位从最初的23家扩大到现在的52家。



王宏同带领团队不断创新,在辖区法院开展“三分办案”、“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等执行机制,形成覆盖全市、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响应及时的执行指挥调度工作新格局。他推行运用财产精细化系统强化案件款物管理,争取专项经费在执行办案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嵌入个性化设计模块,该工作被省法院《指挥长参阅》第14期采用,并全省推广。

他审慎执行

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执行工作既可以雷厉风行,又可以满含温情,这点在王宏同志身上得到充分体现。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他始终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民营企业,采取保护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的灵活执行措施,避免因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他指导辖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自我纠错、主动自新,修复自身失信行为,重塑信用,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促使140家民营企业及时履行义务或作出修正失信行为承诺,移出失信名单,履行金额达5618.23万元,为泸州成功创建诚信示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遵从内心

始终坚持廉洁清白

王宏同始终坚守廉洁司法各项规定要求,恪守规范,依法办案,不谋私利,全面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严肃整治执行不规范行为。2021年,他组织专人整治涉嫌“消、选、乱”行为的案件,保证执行队伍廉洁、规范执行。



王宏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代表委员报告、通报执行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见证执行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指导办理检察建议5件。他加强综合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局干警进行轮训,2021年,实现对辖区法院执行干警培训100%全覆盖,全面提升了新形势下执行队伍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执行办案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泸州中院宣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