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9月20日,彭州法院通济人民法庭法官阳友利前往彭州市天彭街道人和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近2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该案原告张老太年过八旬,育有四个子女,老伴去世后独自居住。张老太的养老金仅能满足日常生活开支,无力负担医疗、护理等费用,其子女也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不愿承担。无奈之下张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个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走访调查、释法明理,张老太的子女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达成一致意见:自2023年10月起,四子女每月轮流照顾老人,医疗护理等费用各子女平均分担。赡养问题得到解决,张老太与子女间的心结也得以解开,使耄耋老人有所依,有所养,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彭州法院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提升法官释法说理水平,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为群众办好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