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文慧
“今年是我作为律师界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五年,五年来我撰写了各类建议26条、议案3份,其中《关于加强‘执转破’工作推进力度的建议》等曾被评为年度优秀建议。连任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后,结合律师执业经验,我计划提出关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建议》。”2月23日,成都市人大代表、民进成都市委常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李大福告诉记者。
李大福表示,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期待的提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方面还存在较大空间,主要集中在当事人、代理人与法院沟通难,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立案难,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法院间部分文书要求不统一,民事案件诉前保全难等四方面。
“当事人、代理人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时常出现电话难打的情况,不仅增加了法官工作负担、拖累了办案效率,也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添了堵。”李大福认为,解决该问题首先要优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对未能即时解决的诉求,以短信告知诉求转办进程并跟踪回访、调查满意度;对因高峰期占线未接通的来电,实行当日回访。其次,可推广微信办公联络渠道,将微信工作号与12368互通互享,方便当事人、律师与法院、法官有效沟通。最后,要优化法院官网,开通网络提交法律文书渠道,实现部分材料网上递交,提升工作效率。
针对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立案难、时间长等问题,李大福建议,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具体而言可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渠道,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符合立案条件且坚决不同意‘诉前调解的’,应严格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统一两级法院立案申请材料清单指引,对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
针对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法院间部分文书要求不统一问题,李大福建议,推出统一法律文书格式和相关要素,实现成都法院通用,让群众不为“格式”问题多跑路。
“此外,在实践中,诉前调解制度的一个月调解期限与诉前财产保全后30日内要提起诉讼的期限存在矛盾,部分当事人利用调解期转移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对此我建议,对于利害关系人在诉前调解阶段提出的保全申请,人民法院要依法按照诉前财产保全审查,其中经审查不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应依法作出决定,并畅通保全异议渠道,做到‘该保才保’‘应保尽保’。”李大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