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政法先进集体群英谱①】小小“石榴籽”助民族大团结

  
2021-03-26 14:20:41
     

3月12日,全省法院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石榴籽”调解品牌建设座谈会在叙永县召开。下一步,省法院将修改完善并尽快下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广建设“石榴籽”调解品牌的通知》,并将与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民宗委等相关部门一道,全力健全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多元解纷机制,把“石榴籽”调解品牌建设为四川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品牌,打造成四川法院系统多元解纷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全省首创:乌蒙民族法庭四川靓丽名片

叙永是川南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县,苗、彝等30个少数民族7.8万人散居于25个乡镇,为多元化解少数民族间多发易发的纠纷,2017年,叙永县法院摩尼法庭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目标,发展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专业少数民族法官和各村“石榴籽”调解员力量,设立了“石榴籽”调解工作室。4年来,叙永法院坚持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的习惯有机结合,采取巡回审判、多元诉讼、联动调解、法治宣传、民族政策宣传等方式,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探索出民族杂散居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模式。2019年,摩尼法庭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苗汉杂居村寨,村民苏某与郭某之间因建房款产生纠纷,一拖8年多方调解无果进入诉讼程序。“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接案后,调解员张明顺深入苗寨上门调解,与法官一起紧紧抓住亲情这条突破口,苦口婆心做地劝说道:“大家都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嘛。”法官一席话说到双方心口上,老苏和老郭心结得以解开,双方握手言和,一场8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从面红耳赤到握手言和,每一次真诚沟通与悉心调和都融法于理,成为乌蒙山区民族杂居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经典案例。

全新模式:“石榴籽”调解大打情亲牌

摩尼法庭在叙永县法院的支持下,抽调7名法律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民族情感深厚、具备双语办案能力的少数民族干警,组成摩尼法庭办案团队,巡回审理全县涉少数民族民商事案件,并负责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的调处培训和指导。同时,“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选聘10至14名公道正派、群众信服的乡贤、村干部担任“石榴籽”调解员,由摩尼法庭统一组织开展调解技能、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在少数民族村寨张某与苏某借贷纠纷中,“石榴籽”调解员杜洪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最朴实的语言和最接地气的案例,向双方阐明诚信的道理,加上法官的专业释法,一场院坝会,双方乘着凉爽的微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完毕,将一场纠纷化解于萌芽。今年以来,摩尼法庭通过“石榴籽”调解+专业法官释法的模式,已妥善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318起,无一反悔。

全新思路:风俗习惯调解一大利器

大量实践案例证明,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习惯,来有效化解民族间的矛盾纠纷,成为摩尼法庭调解民族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之一。

三代血亲关系的苗族村民熊某甲与熊某乙同住一个村,双方因为祖坟归属而引发风俗习惯纠纷。摩尼法庭苗族法官和“石榴籽”调解员一起,从苗族群众风俗习惯入手做工作,使双方最终搁置争议,握手言和。

面对不同民族间内容各异的风俗习惯,摩尼法庭联合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共同收集、整理、认定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六章五十八条,探索出了一条调处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在化解少数民族群众纠纷时,把“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兼容并用,充分运用各民族传承的公序良俗。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处理依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定标准:调解员既会讲法又会说情

少数民族间的婚姻和财产纠纷具有特殊的风俗习惯,因此类纠纷处置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恶性事件并非个案。

“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并非要对簿公堂,但确需有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替他们牵线搭桥,化解心中积下的‘疙瘩’,避免矛盾升级,这就需要调解员既会讲法又会说情。”这是“石榴籽”调解员在工作中的体会,也是他们对自己的要求。

苗族青年黄某是家中独生女,古某是上门女婿,二人按当地风俗经人介绍后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黄某希望终止与古某的关系,便向摩尼法庭起诉,要求判令孩子随其生活。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地苗族群众中的一些传统风俗,以及古某性格偏激,若简单依据法律不支持其要求,案件可能有“民转刑”风险。于是邀请“两所一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及“石榴籽”调解员,共同运用苗族风俗习惯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如今,叙永县全面推广摩尼法庭经验,在全县9个少数民族村寨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定期组织联系法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社会风险动态。同时,发挥“两所一中心”干部、村社干部、“石榴籽”调解员等力量,对涉群、涉访、涉稳等重大、敏感纠纷和具有民转刑风险的案件,提前介入、研判处置,让“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生根开花。

泸州市委政法委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