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
法学教育,是青年步入法律职业的基石,更是塑造其职业灵魂的熔炉。它不仅授予“入门”的资格,更在根本上影响着法律人未来的角色担当与精神气质。
法律实务职业主要包括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而法学家则承担法学研究与教育的职责,若以特质概括,便是“采”(警察侦查取证)、“建”(检察官公诉维权)、“破”(律师抗辩解构)、“衡”(法官居中裁判)、“省”(法学家研究反思)。法学教育理当依据学生的禀赋、性格、志趣与追求,激发天赋、开发潜质、因材施教、有的放矢。此事说来容易,落实起来却殊为不易。
在我的认知里,尚无任何一所大学能将这五点完美兼顾。谨结合我对几所高校的了解,略作评述。
北大:批判锋芒
北京大学,是我的母校。其文科教育在国内一枝独秀,法学教育虽在学科排名中有所波动,却仍是诸多有志于法律事业的学子报考的首选。北大法学院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大多投身法学教育或律师行业,选择警察、检察官、法官职业的相对较少。以我所在的班级为例,52名同学中,仅有我与另外两位同学进入法院工作,入职检察院的人数为零。
这一现象,实则由北大教育(当然也包含法学教育)的特质所决定。北大的校训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从新文化运动的首倡到五四运动的发起,思想自由的旗帜始终高扬。而兼容并包的理念,北大亦发挥到了极致——只不过这种包容更多体现在吸纳知识的阶段,到了知识输出层面,则不免带有几分唯我独尊的色彩。在思想信念支配下,北大人似乎惯于站在批判者的立场,居高临下地指点江山,法律系(后升格为法学院)的学生亦是如此。翻阅他们的论文,多见“这不行、那不对”的批判,以及“应该如此、必须这样”的建言,洋洋洒洒数万言,却鲜有能真正落地施行的。究其根本,在于这些观点要么过于理想化,要么过于激进超前,脱离了现实土壤。
即便入职工作,北大学子也难改这份批判积习,往往屡屡碰壁,难以快速适应职场环境。以我自身经历为例,初到单位报到时,一位已工作两年的北大师兄,深感机关工作的不易,告诫我务必尽快收敛“书房气”,努力融入机关节奏。后来,我又将这番叮嘱转述给前来入职的师弟。多年之后,有同事曾这样评价我们仨:师兄是“你不行,我行”,我是“你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我行”,师弟则是“你行,我也行”。可见在评价他人的层面虽有进步,但“我行”的自我评价底色,从未改变。
故而,北大的法学教育若不解决当前以“破”“省”为主,偏重培养“批评家”“反对派”的问题,依旧囿于象牙塔之内,任由法学家的批判流于空泛、律师的抗辩失之激进,却忽视对“采、建、衡”等实务领域人才的培养,长期游离于政法实务中枢之外,那么仅凭过往累积的声名维系,其发展恐怕难以为继,前景堪忧。若能将其无匹的批判锋芒,引导至对制度“何以建成”、正义“如何衡平”的扎实建构中,则其能量将不可估量。
北大法学的批判锋芒,固然是推动法治思辨的重要力量,但扎根中国土壤的法律实践,更需要务实笃行的精神底色。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育的鲜明标识。
人大:务实底色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唯一以“人民”冠名的高校,也是我儿子的母校。起初,我本希望儿子报考北大——若能父子同校,岂非一段佳话?我还特意带着儿子实地参观了风景秀丽的燕园。但高考成绩优异的儿子,最终还是选择了人大。他给出的理由让我无言以对,“看看你们师兄弟在单位的职业境遇,再瞧瞧北大宿舍脏乱到那般地步却无人管理,我可不去”。望着性格沉稳、行事认真的儿子,我唯有长叹一声,尊重了他的选择。
人大素有“国家干部的摇篮”之称,其校训“实事求是”,在一众高校校训中最具哲学思辨与政治底色,与中央党校的校训完全一致。这并非巧合,而是源于二者一脉相承的办学宗旨——只不过党校侧重培养高级干部,人大则以培养初级干部为重要目标。“实事求是”四字,不仅是其政治立场的宣示,更深植着一种注重现实、讲求效用的实践智慧,这或许是人大毕业生能迅速融入体制的关键文化密码。
我对人大的了解,始于大学时代。有两件事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其一,恢复高考之后,人大校园曾一度被一分为二,部分校舍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被其他单位征用。人大的学生为此组织游行抗议,要求收回校舍,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社会反响。面对这桩不平事,血气方刚的北大学子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于是派人前往人大接洽,表达声援之意,却遭到了婉拒:“谢谢你们的好意,这是我们自家的事,我们会自行解决。”青春年少之时,仍能保持如此理性克制,殊为难得。
其二是一件生活小事。彼时正值票证经济时期,每人每月的粮食定量中都包含一定比例的粗粮(记得男生每月定量36斤,其中,大米7斤、白面20斤、粗粮9斤)。其他高校食堂对粗粮的处理方式十分单一,每日早餐的玉米面粥,多年来从未更换过花样。而人大食堂则更为用心,除了玉米面粥,午晚餐还会供应精致可口的小窝窝头。以至于人大的同学来北大探望同乡时,常会带几个小窝窝头作为伴手礼。这件事让我们由衷感慨:同样是粗粮,人大却能做到粗粮细作,足见学校对学生生活的用心关怀。这种注重细节、务实关怀的作风,不仅体现在学生生活中,更渗透在其法学教育的方方面面。
后来因儿子的缘故,我与人大法学院的诸多老师多有接触交流。他们的学术造诣不可谓不深厚,专业底蕴不可谓不扎实,但在“省”的批判层面,却显得含蓄收敛。因此,人大培养出的学生,大多中规中矩,行事不越雷池。顶着“国家干部摇篮”的光环,人大毕业生多数选择入职国家机关。你或许可以批评他们缺乏锋芒毕露的斗争精神,却不得不承认,他们适应机关工作的速度极快,在领导与同事之间也颇受欢迎。
即便是少数选择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大毕业生,其抗辩中“破”的锋芒与力度,相对而言,也明显温和许多。
如果说人大的法学气质,是深植体制的务实与稳健,那么中国政法大学的崛起,则书写了一段单科性政法院校“深耕主业、突围破局”的奋进史。
法大:专精品格
法大,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简称,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在早年的政法院校“鄙视链”中,它一度处于末端位置。但就是这样一所曾经的二本院校,历经三十余年的不懈努力,不仅成功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跻身一本行列,更被誉为“中国政法人才培养的重镇”。从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法大的发展轨迹,自有其独到之处。
我对法大的印象改观,始于入职之后。我的第一任庭长顾老爷子是上海人,也是北京政法学院的第一批学生,当年曾是校内的风云人物。1957年,他因言获罪被划为右派,发配到黑龙江的边远县城,困顿二十余载。那段岁月里,他妻离子散,境遇不可谓不凄惨,但他始终以乐观心态坦然面对。平反之后,顾老爷子留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潜心钻研经济审判领域,与南方的一位司法专家并称“南司北顾”,在全国法院经济审判系统声名赫赫。记得我初到单位报到时,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小王,不要以为名校毕业就有骄傲的资本,你在学校里学的那些理论知识,在我这里能用上十分之一,我就算你是优秀毕业生。”当时我心中虽有不服,但后来的工作经历却印证了这句话的分量。一句直言便点破了大学教育与实务脱节的短板,顾老爷子的犀利坦诚,也让我由衷感叹:北京政法学院果然藏龙卧虎。
法大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德主刑辅”为传统的国度,以“德”“法”作为立校之本,自是毋庸置疑。而“格物”与“致公”,才是法大区别于其他院校的核心特质。“法者,天下之公器”,“致公”二字,本就是法学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唯有“格物”这一点,恰好暴露了单科性政法院校的先天不足——在法学领域的钻研可谓“格物有余”,但在法律之外的其他学科领域,则难免“格物不足”。与法大的学生交流探讨案件时不难发现,他们的实务操作能力极强,但思维的发散性稍显不足,法律之外的知识涉猎相对有限,往往“可举一,难反三”。这一短板的形成,或许与学校长期专注于法学学科建设,学科环境相对单一有着直接关联。如此一来,法大的人才培养在“采”“建”两个实务领域尚能胜任,“破”的力度则有所受限,至于“衡”所需要的全局视野、“省”所需要的跨界思辨,就不免差强人意了。正因深知此短,法大近年力推“双学士”“跨学科实验班”等,意在打破学科壁垒,其努力与成效值得关注。
法大以“格物致公”为锚,锚定了法学专精的航向,而在遥远的西南腹地,西南政法大学则以“博学笃行”为帆,扬起了实践育人的劲风。
西政:通达气象
西政,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简称。在西南政法与西北政法两所院校并存的时期,西政能够约定俗成地独享“西政”这一简称,足见其不凡的地位与影响力。
我对西政的最初印象,源于它培养出了大批政法系统的高级官员。后来到四川工作,与诸多西政出身的同仁共事,这种印象愈发深刻且具体。起初我以为原因很简单:西政是较早恢复招生的政法院校之一,培养的人才基数大,自然容易涌现拔尖者。但随着对西政办学理念与培养模式的深入了解,我才意识到,其人才辈出的根源,在于校训精神与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
西政的校训是“博学、笃行、厚德、重法”。这八字箴言绝非悬于墙面的口号,而是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行动纲领。法学本就是一门兼顾理论思辨与实践应用的综合性学科,唯有“博学”方能拓宽知识边界,为复杂案件的研判储备多元视角;唯有“笃行”方能将纸面法条转化为解决现实纠纷的利器。基于此,西政构建起一套立体式实践教学体系:模拟法庭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攻防,“法律诊所”引导学生直面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案例教学摒弃空谈理论的弊病,辩论比赛则锤炼学生逻辑思辨与口头抗辩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精准契合法学“知行合一”的学科特性,也与法律实务领域对“采、建、衡”三种特质的需求高度适配——“采”是侦查取证的细致严谨,“建”是公诉维权的责任担当,“衡”是居中裁判的公允理性,而这些能力,恰恰需要在反复的实践打磨中养成。
我曾见识过西政老校长宝刀未老的锋锐犀利,也曾领略过西政新校长意气风发中的理性沉稳,更亲眼目睹过西政出身的骨干领导,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展现出的务实肯干作风。他们身上有着鲜明的共性: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支撑专业判断,又有灵活的实践智慧应对复杂局面。或许在单一法学理论的精深钻研上,西政学子未必能拔得头筹,但论及理论与实践的转化能力、应对复杂实务的综合素养,他们却能做到出类拔萃。这正是西政法学教育的独特气质:不追求象牙塔内的孤高自赏,而是扎根实践沃土,培养能解决真问题的法律人。只是近些年,随着法学教育竞争日趋激烈,西政的发展势头有所衰减,若能继续坚守实践育人的特色,同时补强跨学科研究的短板,想必能重焕荣光。
西政的通达,是扎根西南、深耕实践的沉淀;而清华大学法学的异军突起,则是名校跨界、另辟蹊径的探索。
清华:创新锐气
民国时期,清华创办国学研究院,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李济五位学术大师齐聚一堂,号称“五星聚奎”,一时风头无两。可惜到了1952年院校调整时期,清华被砍掉了文科专业,从一所综合性大学变成了纯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也随之中断。此举虽未损害清华的声名,却终究成为了学校发展史上的一大憾事。
清华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正是凭借这份不息的自强精神,清华最终迎来了文科的回归,法学院也应运而生。而且法学院甫一建立,便打出了一副“王炸”——依托清华这块金字招牌的强大号召力,引进了一批国内顶尖的法学教授,广纳天下英才,立志早日跻身法学教育前沿阵地。但平地难起高楼,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深厚的学科底蕴与历史积淀作为支撑。然清华以理工之缜密思维赋能法学研究,以复兴文科的宏大手笔整合资源,或能开辟一条“重释传统、回应科技”的新径,值得期待。假以时日,相信清华法学定能厚积薄发,闯出一番天地。
后记
当然,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版图上,值得评述的远不止这五所院校。武汉大学的人文底蕴、吉林大学的北国风骨、华东政法的海派特色……五百余所拥有法学院系的高校,都在以各自的方式探索前行。我所写下的这些文字,不过是基于个人见闻,就事论事地加以评述,绝无刻意褒贬之意,更无广告推介之嫌。古人云:“凡事论迹不论心,论心千古无完人。”倘若文中言辞有冒犯之处,纯属无心之失。
在我心中,理想的法学教育,应当秉持“厚德、重法、致公、求实”的校训精神,更要以兼容并包的胸怀实现博学,以自强不息的信念坚持笃行。
我所勾勒的这几幅院校“画像”,并非盖棺定论,而是中国法学教育多元探索的生动缩影。其底色,是这片土地对优秀法律人才最为焦灼而热烈的期盼。理想的法学教育,绝非千校一面的刻板模样,理应如一座生机盎然的百花园,让北大的批判锋芒、人大的务实底色、法大的专精品格、西政的通达气象、清华的创新锐气……各展其姿,各美其美。更重要的是,它当怀 一份清醒的自觉:不仅要传授安身立命的“术”,更需涵养经世致用的“道”。当如龙育九子,各赋其形——既要充分激发学子的天赋,悉心关照学子的志趣,合力开发学子的潜质,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亦要让不同院校依托自身的历史积淀与资源禀赋各有侧重,淬炼差异化的办学特色。在“采、建、破、衡、省”五种法律人特质的培育之路上,或一枝独秀,或数枝竞放,让法学教育的园地百花齐放、枝繁叶茂。
我唯愿,园中每一株花木都能绽出更艳的花、结出更丰的果,如此,中国法学的广袤森林,方能愈发郁郁葱葱,蔚为大观。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