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要求人民法院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而在司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用司法温情化解矛盾纠纷正是题中之义。我省法官是如何践行“如我在诉”?请看以下几个案例。
案例一
听过四季蝉鸣,14名农民工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暑气渐升,道路两旁笼上了一层薄纱似的热浪,蝉鸣声此起彼伏。一群人脚步匆匆,走进邻水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领头的刘某眉头紧锁,话在喉咙里滚了几滚,不知道怎么开口寻求帮助。见状,工作人员赶忙上前询问。
“钱虽不多,但都是大伙儿的辛苦钱。我们找过包工头,也找过公司,每次都喊我们再等等,唉……”刘某攥着泛黄的工单,告诉工作人员,他们遇到了欠薪。“您先别急。”邻水县法院工作人员递过一杯温水,询问刘某:“把具体情况再跟我们说说,工资之前结算过吗?”刘某用袖子抹了把脸,从皱巴巴的塑料袋里掏出一叠纸:“没结算过,这是邻水县农业农村局的证明,还有下欠工资的花名册,都在这。”工作人员仔细翻看材料,钢笔在重点处划出沙沙的声响。“你们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耐心向刘某等人释法明理。“能冻结他的账户吗?”刘某问得小心翼翼。“符合条件的话,今天就能立案,最快下午冻结账户。”工作人员说道。
原来,刘某等人曾受雇于杨某,从事拌混凝土、运土方等体力劳动。工程完工后,杨某却以“在包某处承包工程,对方未支付工程款”“公司还拖欠其相关费用”等理由推脱,拖欠工资长达4年多。今年1月23日,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证实刘某等14名农民工未收到工资,而杨某对此依旧无动于衷。
随后,14名农民工便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将案件材料优先移送审查。经审查,该案符合诉前保全条件,法院于当日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依法冻结杨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存款。
“真没想到啊,这就把杨某的财产冻结了!”刘某把裁定书传给工友们看,大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冻结账户只能按下暂停键,真要解开这个死结,还得用柔性解纷的法子……”法官望着墙上“和事佬”的牌子,陷入了沉思。法官的目光落在案卷上,手握钢笔的他,猛地敲了一敲案卷,“有了!还得让农业农村局入‘局’。”法官当即抄起电话联系了县农业农村局。当天下午,邻水县法院和县农业农村局就凑在一起梳理了纠纷的前因后果。理清纠纷症结后,承办法官通过几轮电话沟通,把欠薪当事人包某、杨某及农民工约在了调解室。
邻水县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室里,空气凝重,挤满了人。法官清了清嗓子,率先打破了沉默:“咱们今天,就在这长桌上,把事情掰开了,好好说道说道。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不管有什么困难,按时支付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法官敲了敲桌上的工单,抬眼看向杨某,“你要是处在他们的位置,几年没拿到工资,你心里好受不?”“我不是不想给啊!可包总那边工程款一直没结,我也是垫钱做活啊。”杨某摊开手,无力地说道。法官闻言眉头一皱:“这不是推脱的理由!工程款纠纷归工程款纠纷,农民工工资一分都不能少!我们将大家组织在一起,是为了事情能够尽早解决。都是做工程的,将心比心,工人们流血流汗,到头来连‘血汗钱’都拿不到,你们心里过得去吗?”法官将目光留在杨某、包某身上,语气稍缓但依然严厉。“这事怪我,我确实还欠付工程款,是我不对。”包某低下头说道,“这样,我想方设法去凑,这两天给你们拿出来。”
见包某表了态,法官趁热打铁:“大家看,杨某、包某是有诚意的。我们今天就把还款计划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用白纸黑字写清楚。”随即,工作人员现场起草调解笔录。调解室里凝重的空气似乎淡了许多。
经调解,包某同意代杨某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达成调解协议:包某于今年4月23日前支付刘某等14人的劳务费等费用共计39506元,其欠付杨某的相关款项在支付上述劳务费后予以抵扣。
“4月23日……”工人们掰着手指头,数着还款日期。“你们收到款项后记得第一时间确认。”“一定!”
一周后,刘某等人带着锦旗走进了法院。
“钱都到账了,这都要感谢你们。”一位年近七旬的农民工三步并两步迎上去,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我们只是做了分内的事。”
“原来法律真管用啊。”刘某感慨道。听了四季蝉鸣,在干完活的第五个夏天,14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工资。
(黄思静 廖悦 张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案例二
非遗文化传承注入“法治活水”
近日,屏山县法院新安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担当,成功调解两起长达10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为民营企业卸下“历史包袱”,更为非遗文化传承注入“法治活水”,实现矛盾化解与文化保护的双重社会效益。
2014年,屏山县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周转困难,向某英、某平两名债权人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以公司船舶经营收益分期偿还。然而,受航运市场波动、船舶维护成本攀升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企业资金链长期紧绷,债务履行陷入僵局。债权人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企业一次性清偿本息。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航运公司系屏山县金沙江号子(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核心传承载体,其运营的3艘货运船舶既是生产工具,更是金沙江号子“喊号”“领号”“应和”等传统技艺的活态展演空间。若简单判决强制执行,企业或将面临停摆风险,金沙江号子“船工号子传习所”“水上实景演出”等非遗保护项目恐遭“断流”危机。
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航运公司负责人称:“10余年前,某英、某平两名债权人把积蓄借给公司渡难关,这份情谊我们始终铭记。但这些年航运市场遇冷,仅维护非遗展演船队就掏空了家底,我们付的利息早已远超本金,如今实在拿不出更多钱了。”随后,被告方出示10余年间累计支付的利息凭证,总额竟达本金1.3倍。
法官了解到,双方本是亲戚关系,如今却为了借贷闹上法庭。庭前双方争执不休,互相指责,调解陷入僵局。于是,法官在庭审中一边耐心解释“利息只能按照人民银行LPR的利率”等法律规定,一边分析强制执行对双方的影响。经过反复劝说,某英,某平同意放弃利息,航运公司承诺四年内分期还清本金,双方情谊终于有了转圜余地,而该公司的非遗保护项目也能继续运行。
(屈友笛)
案例三
抚养纠纷调解背后的“银发担当”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家的事情费心费力!”签下调解协议的那一刻,李某某和周某某向法官连声道谢。近日,眉山中院退休党支部的退休法官以“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的身份,成功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矛盾,更用司法温情抚慰了一个困境当事人的心。
离婚后的周某某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生活拮据,前夫李某某也因经济困难长期未支付抚养费。两个孩子遂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周某某亦起诉李某某要求变更次子的抚养关系。案件一审判决后,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退休法官在二审诉讼中接受委托,主动参与该案的家事调查和调解。为了全面了解情况,他们多次前往成都新津、眉山彭山走访,实地查看孩子的生活、学习、居住环境,并为两个孩子送去牛奶、水果和慰问金。
经查,两个孩子住在成都新津农村,弟弟每天上学要往返成都新津、眉山彭山50公里,由母亲周某某每天骑车接送,周某某没有收入来源。李某某长期在外地打零工,家里住房已成危房,新建的住房因资金短缺又成烂尾房,且负债累累。
退休法官从孩子成长需求出发,反复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新的抚养方案:大儿子由母亲继续抚养,二儿子由父亲抚养。这一安排既减轻了母亲的经济负担,也让父亲重新担起养育责任。考虑到李某某靠打零工维生、负债累累、暂无住房,需租房安家的实际情况,法院将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退休法官用专业与温情诠释了“老法官”的新作为。他们表示:“将‘退而不休’,用自己的经验继续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案例四
护“未”成长 法官为爱发“令”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了解到原被告的婚生女患上轻度抑郁症后,第一时间向原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未成年人化解心理问题。
方某与胡某婚后生育一女小胡(10岁,化名)。今年4月,方某到新津区法院起诉离婚,但被胡某以感情未破裂为由反对,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方某、胡某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忽视了婚生女小胡的心理与情感需求,未能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小胡被诊断为轻度抑郁症。承办法官意识到,在审理成年人离婚纠纷的同时,还需启动对未成年人的“护苗行动”。
在了解到是方某与胡某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后,承办法官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方某、胡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裁定要求双方多关注小胡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法院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分别约谈并详细陈述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义务,明确双方必须切实履行家庭责任。
根据法院的要求,方某与胡某如期前往专业机构接受系统性的指导。在接受指导后,二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不当的教育方式对女儿造成的影响。目前,方某与胡某已带女儿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