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热度不减,六地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为消费者网购“避坑”支招

  
2023-11-08 10:14:5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订金预售、价格直降、全网最低……今年“双11”网购促销活动依旧热度不减,各大网购平台和直播间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前“避坑”,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网购消费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支招。
  
  ·案例1
  
  今年8月,消费者夏先生向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他在某网购平台买了一台手机,下单并付款成功,但商家迟迟不发货,称工作人员误操作上架了无货商品,无法发货。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违约行为,赔偿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同意撤销订单。
  
  ·案例2
  
  今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某网店宣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买到一款紧俏的华为手机,且价格低于市场价。王先生下单并支付6800元,几天后,商家要求消费者先确认收货,由于物流显示正在派送,消费者便点击了“确认收货”,但此后一直未收到手机且商家失联。经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该商家已经多次采用“发空单”诱导消费者先行确认收货的方式非法获利,且其在平台的保证金已不足以赔付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3
  
  今年2月,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他在某线上平台看到售卖如意鎏金茶具的视频,用于宣传的茶具精美价廉,于是下单并支付79元货款,但实际收到的是一款粗陶茶具,与宣传视频完全不符,材质工艺大相径庭。解先生申请退货后,又被商家要求自行承担运费。经调解,商家者同意赔偿解先生500元,解先生表示满意。
  
  ·案例4
  
  今年6月,消费者王女士向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她在某直播平台购买了一款酥油,下单金额74元,收到后发现产品包装没有任何标签标识信息,属于“三无食品”。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王女士74元并赔偿1000元。因酥油为农牧地区手工制品,无证据证明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不予立案处理。
  
  ·案例5
  
  今年10月,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黄先生投诉,称他在某直播平台购买宠物猫,被诱导添加商家微信后支付了700元,次日又被要求支付300元运费。几天后,消费者接到电话通知说猫到了,但需支付2100元的猫粮费用,经与送货人员确认除宠物猫外无其他物品,认为被骗,要求商家退款被拒。经调解,商家退还黄先生所有费用1000元。
  
  ·案例6
  
  今年9月,消费者黄女士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调解办公室投诉,今年3月,她在某网络平台支付1680元购买了一套亲子教程,但一节课未上,与商家协商退款被拒。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黄女士全额退款。
  
  消费提示
  
  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或主播所谓的“最低价”宣传,要多渠道、多平台比较。
  
  要选择正规平台,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评价良好的商家。
  
  要了解商品详情,保存好宣传资料,如宣传页面、宣传视频、主播承诺等,不要脱离平台私下交易。
  
  要关注物流信息,如商家迟迟不发货或拒绝发货,要保存订单积极维权。
  
  要先查验再收货,促销活动期间收件量会增多,一定要开箱验货后再点击“确认收货”,切勿在没有收到货物之前点击“确认收货”,以免遭遇“虚假发货”骗局。
  
  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发生纠纷后,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向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