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 全市首起公职人员涉恶势力犯罪案审结

  
2020-08-06 14:51:44
     

  7月30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唐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以及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两案。该案系广安区法院依法审结的全市首起公职人员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李某某系武胜县交通运输公司原经理。2012年以来,李某某、唐某某等7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组织多名人员到澳门、韩国等地赌场赌博,在重庆、武胜等地参与赌博,从中赚取赌场返利“洗码费”。同时,李某某、唐某某等人还在南充、武胜等地聚众赌博,盈利金额巨大。为逼迫欠款人员偿还债务,李某某、唐某某等人多次在重庆、南充、武胜等地有组织地釆用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以及威胁、辱骂、纠缠、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多名被害人权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以唐某某、舒某某为重要成员,蒋某、罗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广安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00余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10个月到3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6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金。
  
  付小玲 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