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监督的研究

  
2022-12-21 19:16: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同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都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深化经济地理重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投集团下属城乡公司为落实“走在前列、起好示范,打造乡村振兴成都样板”以及对国资国企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按照集团纪委调研工作要求,城乡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以“关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监督的研究”为课题,采取下沉调研、座谈交流的方式,系统梳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对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现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强化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以双流永安城投生命健康小镇乡村振兴项目为例。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景山村,处于国家级四川天府新区核心区域和成都乡村振兴示范走廊东侧,东连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西临天府国际生物城,北接秦皇寺中央商务区,南达黄龙溪古镇。
  
  根据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成都打造“全国医美第三城”的发展定位以及双流永安镇打造“医药健康、文旅休闲”的定位思路,结合区域规划和项目实际,项目总体定位为“中国医美之都的示范医康养社区”,打造以“农业为基础,医疗、医美、康养为核心,文旅为纽带”的“1+3+1”产业生态体系。项目产业策划及总体规划已由区专委会、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区规委会、区对外投促会、区常务常委会审查通过,分为医疗健康、医美核心、康养度假、文化田园、活力运动5大片区。按照村庄规划和土地流转时序,项目建设期约5年,以“总体策划、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期运营”的原则分为两期建设。
  
  (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土地入市方面:2021年12月,城乡公司配合镇、村完成了景山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的原址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及土地复垦初步验收工作,完成首批次拟流转用地挂牌流转方案。2022年8月,城乡公司摘牌景山村192.5375亩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因成都市9月新冠疫情防控影响,出让方尚未完成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农户补赔偿款项清算及赔付工作。产业引入方面:重点推进医疗、医美和农业板块的龙头企业招引,目前已经与多家企业达成招商意向,正在推进合作细节。规划建设方面:已与国内、国际知名建筑设计机构深化单体建筑方案,完成企业文创展示区、江家林盘、商务度假村、康养休闲区等首批项目方案设计。
  
  (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呈现的特点
  
  经分析,双流永安城投生命健康小镇乡村振兴项目呈现出以下四点特点:一是建设体量大。根据目前的产业策划和总体规划,项目要打造综合医疗服务基地、医疗美容田园基地、高端康养社区、文化田园区和特色主题田园,建设周期长,承建单位多,在招投标采购、资金分配、工程建设等方面环节多,廉洁风险高。二是资金使用密集。大量投资需求伴随着融资风险、债务风险、资金使用风险。三是产业复杂。项目总体定位涉及农业、医疗、医美、康养、文旅等方面,大多数是公司未曾涉猎过的全新领域,合作模式、风险评估、产业效益等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四是关乎民生。乡村振兴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农田流转、农民搬迁等实际民生问题,涉及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应考量项目的推动是否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
  
  二、纪检监察机构目前监督情况
  
  (一)明确监督重点。为更好推动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城乡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明确六个方面的监督重点。一是监督项目取得和建设是否履行了有关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执行了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和降低建设标准等问题。二是监督项目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按照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三是监督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是否存在私自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四是监督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交接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是否健全;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五是监督项目进度是否按照目标计划推进;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六是监督项目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疫物资保障是否充足等问题。
  
  (二)细化监督举措。围绕监督重点,2022年,城乡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多措并举细化各项措施。一是增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督促分管乡村振兴业务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逐项细化年度具体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加强台账管理。二是通过出席党委会、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监督乡村振兴项目重大事项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资料是否完备。三是每月深入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明确月度重点监督内容,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制发检查建议书推动整改。四是加强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监督配合,与双流乡村振兴项目所在地永安镇景山村联合组织开展“廉洁宣讲下基层”活动,围绕市纪委深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研讨学习,并针对如何在乡村振兴项目中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保障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进行认真探讨。五是针对公司乡村振兴项目业务板块年轻干部较多的情况,加大思想教育、强化精神引领,通过签订廉洁责任书、组织观看廉洁警示片、开展座谈等方式,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督促其练好内功、提升修养、增强本领。六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经常性提醒、适时约谈,督促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与项目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洁谈话,项目负责人对员工开展一对一廉洁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七是针对乡村振兴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投融资、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销售管理、疫情防控六个关键环节梳理廉洁风险27个,并结合中央、省市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案后漫议”整合编印《廉洁风险提示汇编》,进一步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防腐机制,筑牢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三、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深度不够。城乡公司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与双流区政府进行多次接洽,经过谨慎选址、前期对接、到项目落地,确定规划定位、建设内容、开发时序,同时与多家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磋商,纪检监察机构参与不多,针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和监督重点不够清晰,导致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浮于表面,不够深入透彻。
  
  (二)监督手段不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机构的方式方法还较为传统、常规,检查措施套路化,导致发现问题不够多,针对乡村振兴业务发现的问题和原有主营业务的问题大同小异,没有经常性主动到基层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监督能力不够。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需要掌握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也越来越多,尤其针对乡村振兴板块,业务上都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得到有效培训,缺少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的机会。
  
  四、强化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措施机制增强监督实效。针对乡村振兴业务开展全过程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把发现问题作为出发点,把推动和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构建深度嵌入、全程监督、精准识别、实时发现、督促整改的闭环监督模式,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保证公司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过程中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笼子里运行。
  
  (二)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合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经常性与乡村振兴项目属地党组织进行深度沟通交流,根据各个乡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联动明确监督重点,形成工作合力突破难点和堵点。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内部审计前移,同向发力,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三)提升履职能力增强监督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能力,不光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更新审查调查、案件办理等业务知识,还需要对中央、省市对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的精神要义进行全面领会,对投融资、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新颁布的法规条例进行全面掌握,清楚监督什么,监督到什么程度,怎么监督。同时,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准入门槛,严把选人用人关,选拔具有法律、审计、投融资、工程等对监督执纪问责有优势的专业人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监督水平。
  
  (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