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才分类培养  对接司法体制职务序列改革

  
2018-11-29 16:21:37
     

  张玲

  今年以来,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新“专职化”人才分类培养观念,对接司法体制职务序列改革。以个体的“强身健体”,优化了集体的战斗力。成功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促进了队伍“科学配置,合理流动,高效配合”,形成了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的有利格局。

  一、围绕“精细”做管理,关注到人。

  以人为本,强调个性。细统筹。以保障落地为考量。成立人才办,保证督促、推进的统一性;以经验丰富的骨干为导师,保证指导、评价的专业性;以精力充沛的年轻干警为联络员,保证活动追踪、记录的完整性;细配置。以青年干警为培养对象,根据个人职务序列、喜好特长等,分成“办案能手、协案能手、文创能手”三个培养小组,细化分配到人;细管理。活动安排视实际情况,具体到人;“每活动,必记录”,培养效果连续追踪到人;客观呈现实绩和不足,建档到人,考评到人。

  二、围绕“交叉”求实效,灵活推进。

  交叉配合,力量互补,灵活共进。成员有交叉。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职务序列,初步配置小组成员,再根据个人综合写作的爱好、表现,补充文创小组力量;活动有交叉。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融入贯通。各小组独有建设标准、培养方式,但活动开展互相渗透,互促互进。如文创小组参与办案小组、协案小组的总结交流会,采集创作资源;协案小组列席办案小组的检察官联席会,既是学习也是督促,相互促进;资源有交叉。以办案业务实践供给文创工作素材,以文创小组专业调研力量补给办案业务的调查研究,信息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寻求工作突破点。

  三、围绕“应变”构体系,建机立制。

  以“变”应“变”,探索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需要什么,建设什么”。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人才队伍的要求,制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及各小组实施细则,实行职业化、专业化培养;“缺什么,补什么”。观察推进过程中显露出的新需求,应机而动,逐步丰富了《人才培养办公室工作细则》、《人才培养奖惩激励制度》等制度,互相着力,保障推进;“什么多余,砍什么”。以试行效果为准绳,通过“试行——改进”的反复循环,不断修正推进机制,力求人力资源配置和效果运用的最优化,初步形成了一套人才专职化培养体系。

  四、围绕“发展”固成果,持续发力。

  重收集,善总结,固化成果,持续发展。形成一个“库”。纳入获奖作品、优秀案例、实践经验技巧、培训资料等,建学习资料库,供干警反复学习利用;形成一个“档”。以简要列举式记载个人业绩的《个人年度业绩表》为纲,辅以相关佐证、记录资料,建个人业绩档案,做为考评依据;形成三个“梯队”。以各自的专业标准,分别对三类人员测评考察,评优显劣,推先树典,促使干警对标定位,自醒自强。

  作者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