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堵费”:能保证出行顺畅吗?

  
2016-06-03 10:35:33
     

关于收“拥堵费”的传闻,已经传了很久。5月30日,北京环保局和交通委明确表示,已经初步决定要收“拥堵费”了。消息一出,引发诸多质疑。相关部门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更不能头脑一热就决策。其实,通过征收“拥堵费”治理拥堵,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影响和改变市民的出行方式,而不是限制人们自由出行的便利。也就是说,地方性立法的着眼点应该落在如何引导人们自觉自愿地外出不开车。

近期,北京市环保局、交通委在北京市政协召开雾霾治理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表示,初步制定北京市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和技术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力争2017年底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有专家指出,征收“拥堵费”根本目的是影响和改变市民出行方式,而不是限制人们自由出行的便利。交通拥堵是国际性难题,原因是多重的。如果根据国际部分城市的先例,收取拥堵费以抑制交通流量,那么开征前提条件、收费标准等设置,均须法律政策层面的支持与界定,不宜再使用行政规章替代。资料

“拥堵费”困扰着国际大都会

谈到拥堵费,伦敦这座城市依然是参照物。但伦敦在拥堵费实施中,并没有作出令人信服的国际范例出来。征收拥堵费12年来,伦敦市政厅钱是征了不少,但这座英国最大城市仍然拥堵。英国一些持坚决赞同派的人认为,如果不征拥堵费,现在的伦敦肯定全城变成了停车场。但是,收了拥堵费的北京会不会像伦敦一样效果不明显呢?

征收“拥堵费”是一些国际大城市采用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确实有一些国家通过征费治理拥堵并收到了较好实效,如在最早征收“拥堵费”的新加坡,高峰路段平均车速就提升了近20%,效果是明显的。

但是,“拥堵费”决不是一收即灵的,它只是众多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之一,是一个选项而已,如2008年,美国纽约市议会表决通过了在曼哈顿区征收“拥堵费”的提案,结果因招致市民和州议会的强烈反对,8天之后便取消了。

近年来,为了解决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各地招数迭出,然而摇号不行、限号不行,增加停车收费也不行,难道北京未来拥堵费一征就灵了吗?北京是与上海、杭州轮番堵车“坐庄”的城市之一。沪杭两地拥堵状况更为严重。杭州中河高架和环城北路与艮山门两处“铁堵”之地,今天却得到了改善,不是靠车主多掏钱换来的,是靠秋石高架和环城北路地下隧道的开通得到大缓解。因此,只有把交通组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交通优化到位,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在借鉴伦敦等国外城市征收拥堵费问题上,我国的城市管理者,更需要多些创新的智慧,多些国情的考量。链接

征收拥堵费为何争议不断?

2016年5月30日,中国综合交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保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交通“拥堵费”应该在每天20到50元。一时间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收取拥堵费并不是北京首创,国外一些城市早已有相关的治堵经验,交通拥堵困扰北京多年,期间出台限行、摇号等治堵政策,效果甚微。如何控制上路车辆的数量,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一种意见认为收费是个好办法。提高私家车出行成本,可以使一部分开车的人转而选择公共交通作为自己的出行工具。目前北京拥有15条地铁线路,1020条公交运营线路,庞大的公共交通网覆盖了整个城区,基本可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要求。

此外,据2014年北京PM2.5来源解析显示,机动车排放占比31.1%。征收拥堵费解决了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对治理北京城区的空气污染也起到积极作用。

质疑北京征收交通拥堵费的人认为,北京城市公交系统仍不完善,交通拥堵费能够一定程度上限制机动车的道路使用量,但有可能使得很多人出行难上加难。如就算乘坐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在高峰时期已经在超负荷运转,将难以承受被交通拥堵费“转移”开车人群。

政府应当优先发展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鼓励市民尽量选择效率高、成本低的公共交通工具,开车只作为出行选择之一。治理拥堵还有很多方法,包括各种政策、规划等手段。比如,在地铁附近修建多层停车场、放开拼车、合理设置红绿灯的间隔、错峰上下班等,让人们在增加驾车成本的同时得到其他的出行解决方案。否则,这个拥堵费,仅仅是一种“收钱”方式。观点

“拥堵费”并非治堵唯一出路

北京征收“拥堵费”的消息,由来已久。北京市交通委缓堵处副处长周天在做客中国之声时说:“其实从2010年第一次28条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出台的时候,就提出了拥堵收费的设想。”梳理媒体报道可以发现,仅从去年底以来,就有包括交通运输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交通委在内的多部门负责人对“拥堵费”征收作出过回应。近日,在北京政协的雾霾治理协商会上,北京市环保局和交通委等部门明确表示,已经初步制定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和技术方案,目前正处于进一步研究和论证阶段。

征收“拥堵费”,实质上是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市场化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也是一些国际大城市采用的一种市场化手段,但“拥堵费”决不是一收即灵的,它只是众多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之一,是一个选项而已,决不是唯一。北京市征收“拥堵费”也同样存在市情民意问题。

征收“拥堵费”问题决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行为,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更不能头脑一热就决策。其实,通过征收“拥堵费”治理拥堵,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影响和改变市民的出行方式,而不是限制人们自由出行的便利。也就是说,解决问题的着眼点应该落在如何切实降低市民使用小汽车的频率上,引导人们自觉自愿地外出不开车。

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决不能单纯地与“国际接轨”。行业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应当充分论证,民主决策,开征前提条件、收费标准等设置,均须法律政策层面的支持与界定,不宜再使用行政规章替代。本期作者晓武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