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打印费:不只是需要限价

  
2016-05-19 10:52:33
     

市场上仅需1元钱的A4纸打印,到了海南省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就暴涨到50元,相对于市场正常价格的涨幅,高达5000%,不让人称之为“天价”都难。如果再加上政府信息共享的公益属性、收费不事先公示,参考收费文件已作废等问题,公众质疑如此离谱的收费,为什么多年一直通行无阻?规划信息中心背后政府机构无形之手起了什么作用?

日前,有三亚市民向媒体反映称:“外面打印店打印一张A4纸才1元,而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打印一张图少说50元,多则上百元”。接报后,媒体展开调查,发现该中心不但未公示收费项目,而且所参照的文件已被废止。

有专家指出:要结束这种“天价服务费”现象,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在推进“红顶中介”与政府权力剥离等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去除相关的权力垄断服务授予,否则,即便今次的“天价打印费”被制止,今后还会变着法的存在和延续。背景

“天价服务费”靠山是公权力

天价服务费,是各级政府所属一些事业或开办的非编制内服务性机构,侵害被办事单位或个人合法权益,谋取局部利益的不正当行为。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防止、避免行政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但这类机构乱收费问题却屡禁不止,诸如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

行政乱收费形成原因:一、背后有公权力撑腰。有些行政部门附属机构靠收费“养人”。如有些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没有财政拨款,有的单位超编人员太多,开支要从收费中解决。随着单位人员增加,开支不断加大,收费的“力度”也自然要增加。收费就成为创收的手段。

二、收费有“指标”。有的服务性机构在公权力支持下,给工作人员制定了“经济指标”,并以完成指标的情况来考察人的能力、业绩,且给超额完成者发奖金,以致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无所顾忌地乱收费。

三、一些事业或非编制服务性机构没有规范收费的专门法律。行政收费法已酝酿多年,但至今呼之未出,绝大部分行政收费项目来源于行政机关的自我审批。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行政权即便侵犯了公民的合法利益,也不受司法的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首先约束公权力,不然尽管三令五申严禁乱收费,仍然难治乱收费这一社会顽疾。评论

权力垄断:导致“红顶中介”乱收费

“天价打印费”不符合市场公平的原则,而且作为具有政府行政职能、代表政府为群众和社会服务的公共机构,更不应该如此,这样做不符合其公益定位和社会应有形象;目前包括政府等在内的都在简政放权、剥离原有依靠政府敛财的“红顶中介”等,减少甚至不收取为社会等提供服务的各种服务费、材料费、工本费等。该中心收取“天价打印费”与各级各地政府正在深化和推进的这些努力,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

三亚规划信息中心为群众提供相关打印服务不但收费,而且还是毫无顾忌的“天价收费”,底气何来呢?实施市场管理,自己有必要的定价权和要价权。但从根本上说,在于这样的打印服务是依附于当地相关的权力部门,有“红顶子”,实施垄断或准垄断服务的结果,除此一家,别无分号。社会、公众、企业等办事查询打印图纸,在没得选的情况下,服务者陷入高价收费、乱收费的怪圈,也就不难理解,“天价打印费”完全是一个权力垄断服务产生的。

如果当地相关的规划图纸等充分公开,查询相关规划图纸等服务的打印权,能够向社会开放,社会查询打印非常自由方面,都能够自由进行,退一步讲即便是有限的自由,有必要的几家(机构)为此提供查询、打印等竞争服务,有关方面即便有高于市场的服务成本等需要付出与支付,但也会尽量向社会收费水平靠近,而且也会在提供打印等服务时尽量明码标价公示。

要有效遏制这种“红顶子”机构天价服务费,还需政府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在推进“红顶中介”等与政府权力剥离等问题上有壮士断臂的勇气。声音

加速政府信息公开化进程

公民使用政府部门的档案资料是公民的权利,政府部门为公民使用档案资料服务无疑是公益行为。即便是有规定收费,也应该是成本费,怎能利用国家与公民共有资源,借权营生,攫取暴利?

规划图之所以变成了敛财的资源,并诱发“天价打印费”,原因是权力垄断背后的公权力,表面上看似侵害的是服务对象的利益,深层次上实则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

三亚规划信息中心图纸打印,本质上属于政府信息封闭和垄断的一种产物。倘若对于该类信息能够完全做到公开化,可让民众自行获取、打印,就能够为社会节省一大笔不必要的信息成本。退一步说,倘若这样一种操作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那么,对于这类服务的成本也理应事先公开,以避免其它成本的非合理转嫁。否则,仅仅以差额拨款的理由进行“自由定价”,又缺乏足够的成本公开,就难免会出现背离常识的“天价”。

没有哪一种“天价”比政务部门所收取的“天价服务费”更能造成公众质疑了。这类天价服务本身都只是问题的表象,其背后都包含着政务部门服务理念不足、信息公开程度不足,管理程序不规范和监督缺乏的共因。要纾解这类“天价服务费”,也只能从加速政府信息的公开进程,特别是基础信息的社会共享,并理清各类服务部门的属性和管理体制入手。才能真正令所有政务“天价”失去复燃的温床。若只是又一次行政式的叫停,其效果定难以高估。

本期作者肖武余明辉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