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老”频发:须建立老人财产托管制度

  
2016-05-11 11:59:00
     

“甩老族”,就是把老人放在养老机构支付一段时间的费用之后就不管了。对这种背离孝道、违背诚信的“甩老”现象,确需积极寻求治理之策。国外实施的老人财产托管机制,有利于老人在生病意识不清、发生意外等情况时处理财产,我国可以作为立法参考。但建立老人财产托管机制时,对“甩老族”也要依法加强制裁,以有效保护好老年人的权益。

最近,南京一家养老中心遭遇多起“甩老”事件。老人家属无一例外都是欠费、玩失踪,养老中心又不能把老人赶出去,只能贴钱照顾。据调查,全国养老院此类情况并不少。

有专家建议,我国可以参照国外经验,立法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让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养老机构可申请变更老人的监护权,由社区出面,对老人的财产实行托管,用以支付养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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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托管制度必须规范

有社会学专家指出,现在我国社会中家庭养老压力大,许多人步入中年衡量上下后,大多是把金钱精力给自己的子孙,老人赡养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是对养老的一种非常有利的探索,但对解决问题效用有待观察。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法律法规,和之前以房养老一样都是针对特别对象的。为了缓解养老纠纷,还是要靠整个社会的努力。

对背离孝道、违背诚信的 “甩老”现象,当下确需积极寻求治理之策。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目前大多处于亏损状态,运营艰难,是当作事业而非产业在运转。民办养老机构也不会好到哪儿去——2015年1月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半以上民办养老机构收支只能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能盈利的不足9%。子女玩失踪、当老赖,会使养老机构雪上加霜,同时挤占其他老人本应享受的服务与福利。

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进入老龄化时代的社会,财产实行托管应尽快出台一套完整的养老制度,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是个好办法,最基本地能让老人的生活有所保障。

背景

七成支持老人财产托管制度

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逐渐增多。几乎每家养老机构都曾遭遇过“甩老”的问题,它们打电话给老人的子女,无人接听,上门寻找子女已将房子长期出租。养老机构深感维权困难。一项调查表明,约有七成支持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

还有三成被调查者认为,实行财产托管后也面临一系列问题。进入老龄化时代的社会,应该尽快出台一套完整的养老制度,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是个好办法,最基本地能让老人的生活有所保障。

还有三成被调查者认为,实行财产托管后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何加强监管更加重要。

有人认为,儿女都靠不住,社区和养老院就靠得住了?谁知道社区和养老院会怎么对老人呢?

也有人质疑,托管怎么定位托管的资产与养老院费用的管理,如果出现养老院过度使用托管费用怎么办?托管资产过度流失怎么办?托管不能一刀切,应该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托管,怎么托管?第三方还是归养老院等等。如果进行财产托管,老人的子女就真的放心把老人放在养老院吗?应该要有个合理、合法的第三方介入,共同协定,并且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完善实施细则。

声音

给老人财产托管制度一个名分

有的养老院为防止子女“甩老”,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老人的底线次数,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但承诺容易践诺难,写进合同也可能变成“空头支票”。如果真能像专家建议的那样,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养老机构可申请变更老人的监护权,由社区出面,对老人的财产实行托管,用以支付养老的费用,确实可以应对子女不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起码能让老人在养老院的生活有所保障。

对养老院老人的财产实行托管后,对所托管财产要加强监管,防止被过度使用,导致资产流失。这个托管方应是第三方如社区、公证处、民政部门。去年3月,太原城南公证处推出针对孤寡老人的资金托管业务,孤寡老人与公证处签署托管协议后,可将自己部分或全部积蓄存入公证处专设账户,由公证处根据老人意愿,定期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老人指定的看护机构或照顾老人生活的相关人员。这种业务可推广到养老院。

要使养老院老人的财产托管顺利推进,有必要在法律层面给托管制度一个名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后入住养老院的老人会越来越多,“甩老”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显,养老法规应制定相应调整。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在建立老人财产托管机制时,对“甩老族”也要依法加强制裁,以有效地保护好老年人的权益。老人财产托管机制,也有利于老人在生病意识不清、发生意外等情况时处理财产。

本期作者 肖武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