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表被调低6万公里,法院判卖家全额退款

  
2023-11-24 10:58:40
     

  二手车因性价比高、磨合期短,受到很多购车者的青睐。但有些二手车质量不稳定、维修次数多,甚至有一些黑心卖家隐瞒车辆瑕疵、篡改车辆里程,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车辆里程被调低了6万余公里,卖家被判决退款并赔偿。
  
  市民林某从二手车卖家万某处,以20.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越野车,该车里程表显示里程数为11.91万公里。
  
  可不久后,林某发现,这辆车总是出现问题,不是这里需要修,就是那里需要换。于是,购车9个月后,在车辆又一次出现问题后,林某委托该品牌车辆的授权经销商对该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让林某大吃一惊。该公司出具的维修计算单显示,送修时车辆里程表为13万余公里,而实际里程为19万余公里。
  
  林某顿时觉得被骗了,与卖家协商无果,林某将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自己和万某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要求万某返还购车款20.6万元,并赔偿一倍的购车款20.6万元。
  
  庭审中,原告林某认为,被告万某故意将存在严重调表情况的车辆销售给自己,其行为属于欺诈。被告万某却认为,车辆本身没有大问题,原告林某也开了很长一段时间。自己愿意按照折损退还部分购车款,至于林某要求赔偿一倍购车款,是无理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林某提交的购车时车辆里程表截图和维修结算单,可以看出该车辆出售给林某时确实存在里程表被调少的情况。由于车辆被调整的里程数达数万公里,而里程数会影响车辆售价和买方的购买意愿,作为二手车买卖的专业经营者,被告万某在出售车辆时未如实告知原告林某该车的实际里程,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应认定其存在故意隐瞒案涉车辆瑕疵的情形,属欺诈行为。
  
  据此法院判决,对林某请求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万某向原告林某返还购车款20.6万元。关于车价款一倍的损失赔偿,法院认为,被告万某并非该车的原始车主,考虑其需要向原告林某退还购车款,故酌情认定万某向林某另外赔偿1.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购买二手车时如何避坑
  

  对于卖方,作为专业的车辆销售机构,在收车时应仔细检查,知悉车辆的真实车况。在销售时,要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买方告知车辆全部信息。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
  
  对于买方,在购买二手车辆时,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在检查车辆时应仔细验货,重点关注车辆出厂时间、里程是否有改动、是否系事故车或水淹车,注意检查车辆与卖方的宣传、说明是否相符。对特别关注的问题,应明确向卖方提出,必要时要求卖方在单据上进行记载。要保留好整个购买行为的相关证据,注意保存买卖合同、支付凭证、宣传册、车辆照片、微信记录等,便于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据云南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