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去世留下多笔债务 继承人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2023-02-14 13:48:32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因做工程需要,邹某某向多名亲属借款,后突发疾病离世,留下多笔债务。邹某某离世后,其儿子、妻子、母亲3名继承人以邹某某在外尚有多笔欠款未收回,而表示不愿意承担邹某某留下的债务。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一次性成功调解多件涉邹某某生前债务的债务清偿纠纷案,有效维护了亲戚间的和谐关系。
  
  因生产经营及投资需要,邹某某于2015年2月向其姐夫张某某借现金10万元;2015年2月至2019年4月期间,邹某某又先后5次向自己的妹妹邹某凤累计借款8万元;于2017年9月向自己的堂兄邹某富借款6万元。2020年12月5日,邹某某突发疾病离世,其从姐夫、妹妹和堂兄处借的钱款尚未归还。
  
  办完邹某某的丧事后,张某某、邹某凤、邹某富与邹某某的3名遗产继承人讨论邹某某生前借款归还的事情,却被3名遗产继承人以邹某某在外尚有多笔欠款未收回而拒绝。2022年8月,张某某、邹某凤、邹某富分别对邹某某的三名遗产继承人提起债务清偿诉讼。
  
  受理这三起案件后,考虑到三案原告与被告均系亲属关系,且部分原告与死者为近亲属,龙泉驿区法院在开庭前邀请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坦诚的沟通调解。经过磋商,消除了原被告双方剑拔弩张的状态,邹某某的3名继承人也明确表示愿意对邹某某生前债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并表示在之后的执行程序中将配合对死者生前房屋的处置工作。张某某、邹某凤、邹某富也明确表示只要求收回本金,不收取利息。
  
  至此,这起家族内部债务清偿纠纷系列案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