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级P2P出事 代言人要不要担责?

  
2020-07-07 13:44:07
     

  最近,汪涵因曾代言企业“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冲上了热搜。随后,“汪涵发声明道歉”再次成为热搜话题,并且力压老干妈登上首位。作为曾经的代言人,企业出事后明星该不该担责?道歉就可免责吗?千亿级P2P平台出事
  
  1日,“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登上网络热搜,有投资者在微博上反映:“2019年3月到期,本金到现在一年半了,一分都取不出来!”
  
  作为一家P2P企业,爱钱进于2014年5月6日上线。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7月2日,平台已累计服务用户1679万,累计为用户赚取出借回报98.97亿元,累计撮合交易2319.21亿元。
  
  网络上针对爱钱进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平台旗下产品逾期,借款到期不归还,逼出借人打折债权等。对此,爱钱进1日晚回应称,一直在努力促进大家的债转交易,但是否能够转让成功取决于市场环境、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他用户的债权受让意向,当前市场活跃度较低,等待转让的时长较长。“目前公司仍在正常运营当中。”爱钱进还表示。
  
  记者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看到,针对有投资者提出爱钱进到期不退钱的问题,5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答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该平台,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曾多部电视剧中植入广告
  
  在P2P江湖上,爱钱进可能不是最有名的,但却是很会营销的。热播剧《老九门》《醉玲珑》《楚乔传》《白夜追凶》《那年花开月正圆》《欢乐颂》,均植入过其广告。
  
  爱钱进几年前请了汪涵做代言。1日,爱钱进出事后,众多网友在汪涵的微博评论区里,向汪涵喊话,把“汪涵被催债”顶上热搜。
  
  2日,汪涵发声明道歉,表示曾于2016年底至2018年为“爱钱进”APP代言。得知“爱钱进”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就多次联系平台,敦促尽快妥善地为大家解决问题。他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与大家共同面对。
  
  爱钱进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2月爱钱进签约了刘国梁作为代言人。代言人该不该担责?
  
  明星要不要为自己代言的产品担责?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代言人不需要承担对当事人投资损失的赔偿责任,需要担责的话,也是从广告法角度进行担责。“假如,在不了解情况下贸然进行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其责任承担并不会因现在不代言了就消失。”黄震说。
  
  如何认定明星代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呢?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认为,只要代言人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失真,并且造成了损害,就应该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产品涉嫌相关刑法犯罪时,广告代言人如果存在‘明知’的情形,则可能会成为相应犯罪的共犯。”上述受访律师称,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如果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情况仍然为其广告等宣传的,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过,如果明星不知道广告虚假、不清楚公司产品瑕疵,那么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该律师称。
  
  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