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修露
昨(7)日,我省《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首次明确了辅警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意见》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两类,并规定了文职辅警四类岗位职责,勤务辅警十类岗位职责,基本明晰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边界。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省级层面“1+6”(即1个实施意见,6个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框架已见雏形。
辅警分为文职勤务两类
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尤其是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两类,并规定了文职辅警四类岗位职责,勤务辅警十类岗位职责,基本明晰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边界。
省公安厅正在研究制定辅警使用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勤务装备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用人额度管理办法、抚恤优待办法,省级层面“1+6”(即1个实施意见,6个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框架已见雏形。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正在进一步完善细化岗位职责、执勤值班、考核奖惩、保密安全、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等日常管理工作细则,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我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像管民警一样管辅警
前不久,省公安厅召开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部署会,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像管理民警一样管理辅警,民警怎么管,辅警就怎么带,要管理好、使用好、保障好、关心好这支队伍。划定纪律红线,切实做到对公安民警的纪律要求,对辅警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一视同仁。
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12月份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严肃纪律、忠诚为民、敬业服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警务辅助人员从业动机、严肃纪律要求。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制定了《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纪律守则》,划定纪律红线底线,让每名警务辅助人员明确纪律规定,行为守则,严守纪律铁规,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听从指挥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
加大清理严把准入关
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政策的出台,为破解辅警身份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为缓解警力不足提供了现实选择,为倒逼规范管理加注了压力动力。
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的入职条件和禁止入职条件,严把准入关。尤其是对警务辅助人员档案、聘用材料、个人征信、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认真审核,及时发现有问题的人员。
省公安厅表示,将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退淘汰,将其挡在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之外,进一步纯洁队伍。
提升辅警队伍职业素养
今年7月1日,我省第一期辅警培训在成都、内江战训基地同时开班,首批共677名辅警骨干参训,正式拉开了全省公安机关辅警骨干培训的序幕。截至目前,省公安厅已在全省6大片区9大战训基地集中培训警务辅助人员骨干5400余人,辅警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据了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晋级培训、随岗训练等方式,针对新入职的、聘用一年以上的和拟晋升级别的警务辅助人员等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制定培训考核大纲、组织研发培训课程、组织编写配套教材资料,强化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训练,重点培育警务辅助人员法律意识、职业素养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警辅经费将纳入财政
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将成立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全省各地将积极协调将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装备、训练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加强警务辅助人员装备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逐步实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切实落实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让警务辅助人员安心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背景
在警察不增编的政策大框架下,警力不足是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面临的一个难题。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里,各地公安机关大都采取招录专职警辅人员的方式,来应对警力紧张的现实。目前我省的警辅人员数量为4万余名,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比,队伍规模也还有一定差距。
而另一方面,从现实情况看,实行多年的专职警辅人员招聘、使用和管理机制,随着时间流转,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即便大量招聘专职辅警人员,对缓解基层一线警力紧张的效果还是很有限,因为警辅人员没有执法权,对于缺口最大的基层一线执法岗位,并不能起到充分的弥补作用。与此同时,由于警辅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曾出现行为不规范、工作得过且过不积极、越权执法等不良现象,由此带来的社会舆论争议也时有发生。
2015年以来,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警辅人员管理改革工作,并确定在成都、泸州、绵阳三个市级公安机关及广元市利州区、阿坝州阿坝县两个县级公安机关先行试点。经过了两年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身份性质、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为管好用好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