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他们是群众最信任的人 听听宜宾“最美人民调解员”的故事

  
2020-07-09 15:18:14
     

  本报记者 李丹
  
  人民调解员,一支从群众中来、扎根在群众中的队伍。他们守初心、担使命,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他们凭借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信念,用真诚和热情、智慧和执着,化解一件件纠纷,筑起维护社会安宁第一道防线,用最感人的事迹、最动人的故事展现人性之美、世间大爱。今年5月,由司法厅、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等十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人民在我心中我在群众眼里——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拉开了序幕,宜宾迅速响应,深入挖掘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今天,让我们走近宜宾“最美人民调解员”,了解他们的故事。
  
  吴诗华“摆龙门阵”方式调解是制胜“法宝”
  
  吴诗华是长宁县硐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多年来,在与群众“摆龙门阵”交心谈心中,了解群众的矛盾点、诉求,并详细记录下来,找到合适的调解方式,就是吴诗华的制胜“法宝”。多年来,小到“鸡毛蒜皮”,大到“人命关天”,吴诗华永远是群众最信任的那个人。
  
  2013年5月,长宁县法院审理了甲村8组200多名村民和老彭的土地纠纷案。一审判决村民胜诉,老彭败诉,老彭不服,上诉到宜宾中院。二审判决老彭胜诉,村民败诉。法院到村执行,被200多名村民团团围住,村民情绪激动。得知情况后,吴诗华立即同镇干部赶赴现场处置。人群中有人高喊:“吴诗华我们信得过,就听他的。”吴诗华硬是把200多名村民劝离了现场,留下10名代表跟着他到了村委会座谈。之后的一个多月,吴诗华几乎天天往村里跑,很快找准了症结,土地纠纷案得到圆满执行。
  
  自2008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吴诗华调处450余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好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国法治宣传先进个人”“四川省政法英模”“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四川省十大调解专家”“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被司法厅记二等功;2019年2月被司法部通报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他的荣誉】
  
  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称号并被司法厅记二等功
  
  被司法部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胡安苹 工作出色的调解能手
  
  胡安苹是宾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派出所调解室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38岁的她打过工经过商,当过小组长下过乡,丰富的阅历使她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游刃有余。
  
  通过几年的调解工作,胡安苹意识到,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不仅不伤和气,更有利于纠纷双方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只要有调解成功的可能,说再多的话跑再多的路也是值得的。”她说道。
  
  2019年10月,罗某某在李某某手下从事临港区某酒店装修过程中不慎摔伤,基本康复后因赔偿问题发生分歧。罗某某先后到市、区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最终该案件被指派到了驻所调解室。胡安苹积极引导罗某某表达合理诉求,同时劝导李某某拿出积极的诚意妥善解决此事。通过两次长达5个小时的疏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3年多以来,胡安苹和同事们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胡安苹因工作出色先后被评为“宜宾市人民调解能手”“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其所在驻所调解室被司法部表彰为“‘枫桥经验’试点先进单位”。
  
  【她的荣誉】
  
  被评为“宜宾市人民调解能手”“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
  
  陈朝金 27年调解战线的“元老”
  
  陈朝金现任宜宾市叙州区司法局南岸司法所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有27年,可谓人民调解战线的“元老”。多年来,由他主持参与化解的矛盾纠纷达到1200余件,指导所在乡镇(街道)化解的矛盾纠纷1.4万余件,曾获得“市级调解能手”“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陈朝金所在的南岸司法所处于宜宾市中心城区,是叙州区的核心区域,常住及流动人口近20万,无人管理小区、破产企业、征地拆迁等问题和纠纷特别多且十分繁杂。2018年9月从宜宾县蕨溪司法所调任到叙州区南岸司法所以来,陈朝金在调解工作上使出了浑身解数。不到3年的时间里,在服务南岸大工程、大项目上,陈朝金为“城市双修”工程协调纠纷4起,在“三江口”拆迁尾期过程中协调解决纠纷6件,促成拆迁顺利进行。特别是正在进行的“电声厂”拆迁工作中,他主动在拆迁点设立调解室,建档调解成功纠纷50余件,哪怕是在国庆、春节等节假日也坚守岗位协调处理疑难纠纷,促成拆迁顺利启动,以他命名的“陈朝金调解室”更是成了南岸街道的一块“金字招牌”。
  
  【他的荣誉】
  
  获得“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市级调解能手”等称号
  
  李勇 李庄古镇调解的“金字招牌”
  
  现年51岁的李勇是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司法所所长、李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庄群众亲切地称呼他为“李司法”“李调解”,因为“有纠纷找司法所,有法律问题找李勇”几乎在这儿家喻户晓,他就是李庄调解的“金字招牌”。
  
  李庄镇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国家4A级旅游景点,年接纳游客40万人次。1998年,李勇来到李庄镇担任司法所所长兼镇调委会主任时,还是一个不到30岁的年轻小伙。当时他便立志:“既然来了,就要干出个名堂。”为丰富调解经验,李勇成了李庄镇人民法庭的“常客”,一有时间他就会前来旁听庭审,观摩律师辩护;为了提高实战能力,他常常在调解前分别“扮演”双方当事人,换位体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不断磨练提升自己的调解水平。经过20多年积累,李勇将矛盾纠纷归纳为“治人、治事、治气”三种类型,并独创了一套“投入产出算账法”,即:通过给当事人面对面细算成本账,从经济账算到政治账,从人情账算到法律账,账账算到、笔笔算透,成功打消或者改变当事人原来的不合理利益诉求。
  
  20多年来,李勇先后参与和指导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数千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实现游客“零投诉”的目标。他被评为“宜宾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市级人民调解能手”“一级人民调解员”“四川省政法先进个人”。2019年,李勇所在的李庄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他的荣誉】
  
  被评为“宜宾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市级人民调解能手”“一级人民调解员”“四川省政法先进个人”
  
  文强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突出个人
  
  现年35岁的文强现任兴文县古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2013年从事调解工作至今,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多年来,文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摸索总结出了“认真倾听、感同身受、理清脉络、法理并用、权衡利弊、耐心细致”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化解了无数起矛盾纠纷。
  
  2018年3月,古宋镇金凤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失误,挖机作业时损毁了部分村民的祖坟。村民情绪激动,将挖机扣留。文强得知此事后,马上组织调委会人员介入,一边安抚村民的情绪,给村民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一边积极帮助想办法解决问题。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的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得以平复,为后面顺利、理性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文强通过抓早抓小抓源头,把许多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他的荣誉】
  
  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曹兴隆“勤快、靠谱、敬业”的调解员
  
  曹兴隆,现任屏山县龙华司法所所长,2013年8月至今任屏山县龙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勤快、靠谱、敬业”,是这些年来和他打过交道的群众为他授予的“最高荣誉”。
  
  曹兴隆在山里从事矛盾纠纷化解近7个年头。曹兴隆鼓励自己:最大舞台在基层,总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从刚开始对调解工作的一知半解,到现在的“攻无不克”,曹兴隆付出了太多太多。曹兴隆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也算是专业对口。但事实证明,在曹兴隆刚开始的几次调解中,光依靠学校的书本知识,应对基层调解工作明显有些吃力,最恼火的一次调解甚至是在反复座谈三次后才调解成功。不论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据理力争的当事人,还是为了鸡毛蒜皮而针锋相对的家庭成员,他们都不断刷新着曹兴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曹兴隆不仅高分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还向调解委员会的老前辈、老同事学习矛盾纠纷化解的“秘籍”和“独门绝技”,并一次次地将理论功底联系调解实际,调解工作干得越来越得心应手,获得了“宜宾市人民调解能手”“宜宾市优秀司法所所长”等诸多荣誉称号。
  
  【他的荣誉】
  
  获得“宜宾市人民调解能手”“宜宾市优秀司法所所长”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