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长江边开庭
近日,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长江边开庭,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当庭判处拘役3个月。当地30余名干部群众在现场观看庭审。
2022年10月19日,李某来到李庄镇鲢鱼石(小地名)的长江水域,用4根带爆炸钩的禁用渔具钓起长江河鱼3条,共计12.282斤。当天16时许,李某被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宜宾派出所民警查获。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将法庭搬到事发地巡回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进行了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并向被告人、旁听干部群众宣讲了《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等,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
“感谢法院来长江边审案,希望法院多开展此类沉浸式普法活动,增强长江边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李庄镇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王银说。
张钰 田明耀 彭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