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兑现货款,一纸调解文书定格司法温度。近日,平武县法院江油关法庭妥善办结一起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柔性司法工作方式开展调解,促成被告当场支付通过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的欠货款,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切实为当事人减轻了诉讼负担。

原告与被告长期保持牛肉供销合作往来,彼此有着稳定的生意交集。2023年,受整体市场经营环境冲击,被告经营的门店被迫停业休整,累计拖欠原告三千余元货款迟迟未能结清。原告多次主动上门、电话催收欠款,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得向平武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件全貌,细致研判双方实际处境:原告依靠生鲜售卖维持全家生计,这笔货款直接影响其日常开销;被告则因门店停业出现严重经营亏损,经济状况拮据,短期内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纠纷迟迟无法化解。

为及时化解基层民生类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居中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与悉心协调,原告充分体谅被告经营失利的现实难处,主动提出自愿减免部分欠款。最终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通过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元。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平武县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化解辖区内各类基层小微矛盾,以有温度、有效率、接地气的司法服务,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力量与人文温情。
(陈桂冰 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