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出台

  
2021-02-19 14:59:22
     

  本报讯(王亮)近日,眉山市出台《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眉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39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养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切合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现状,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天府韵味、眉山特色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城提供了法治保障。
  
  《办法》着力完善行业监管。在绿化工程设计规划、行政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均明确了具体的监管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监管不力的问题。着力加强信用管理。建立眉山市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着力贯彻以人为本。明确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占用绿地后,应当通过增加屋顶绿化、墙面绿化、棚架绿化或者增设透绿砖等形式弥补绿化总量;加强规划建设与园林有机结合的绿道、健身步道、足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既满足了生活正常需求,也改善了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