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雅安地区首例洗钱罪案

  
2020-12-30 14:42:25
     

  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12月28日,天全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谭某等四人被控犯洗钱罪,被告人谭某、杨某被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四被告人七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五万五千元至六万元不等罚金。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和《四川法院庭审直播网》上同步直播,系雅安地区首例洗钱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上半年,“TJX财富投资平台”通过网络发布广告,虚构平台在肯尼亚、英国、智利、波黑等多个国家有涉及矿山、电站、铁路、水厂等等诸多投资项目,且各项目均能够高额返利,骗取被害人投资款。截止案发,已有多名被害人报案,被骗数额共计100余万元。
  
  2020年上半年,被告人谭某加入了“境外洗钱/资金漂白”、“洗钱交流群”、“专业洗钱代收承兑”等约十个“洗钱群”,与逾十名实施诈骗、电信诈骗、开设赌场的人员商谈为其“洗钱”并收取一定费用。随后,谭某邀约被告人杨某提供银行卡共同为他人“洗钱”,谭某、杨某在转账过程中,不仅使用自己名下的账户,还使用亲属名下账户。经杨某介绍谭某又先后邀约被告人李某、李某盆加入。
  
  2020年6月,被告人谭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与“TJX财富投资平台”代号为“王者”的人商谈,约定为其转移骗取的资金,并收取3%的费用。谭将杨某的账户提供给“王者”,陆续为其收取赃款1002328元,谭某、杨某、李某、李某盆使用手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将收到的资金多次转账后,再转入“王者”指定的账户。四被告人获利3万余元。
  
  2020年7月11日,被告人谭某与“平安新一贷”诈骗平台联系,商定为其转移资金,接受该平台的犯罪资金10000元,并汇入杨某支付宝,安排杨某将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等四人明知“TJX财富投资平台”是集资诈骗平台,而通过转账方式协助平台转移资金1002328元,其行为均构成洗钱罪,属于情节严重。被告人谭某、杨某明知“平安新一贷”是诈骗平台,而为其转移资金10000元,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较大。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