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386件

  
2025-10-11 13:55:1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夏菲妮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成都举行。省高院向大会作《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386件,1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1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设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182个;承办“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应邀在“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作实践交流,四川环境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
  
  树优司法理念
  
  引领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严格适用法律法规。开展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专项审判活动,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694件5572人。积极适用《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904件。贯彻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规定要求,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497件,对于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确定惩罚性赔偿责任。
  
  始终坚持系统保护。坚持预防优先,将具有损害生态环境重大风险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及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制发司法保护令30份,有效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五小叶槭”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注重生态修复,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探索适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设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182个,判令补种林木12.61万株,增殖放流151.56万尾,承担生态修复资金约2.22亿元,猕猴“野化放归”修复模式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
  
  妥善平衡保护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意见,推出29项司法举措助力绿色发展。审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涉小水电关停等案件86件,带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审结涉碳汇案件38件,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715.46吨,助力生态价值实现。川陕哲罗鲑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全力推动协同治理。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等,与湖北、重庆、福建等省市高院建立协作机制6个,构建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格局。在沱江、岷江等流域深入推广“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结成“纽扣法庭”80余对,协作开展文书送达、判后答疑、法治宣传等工作,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司法协作,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对具有典型意义、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新类型案件实行提级管辖,已提级审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刑事案件47件。
  
  坚定服务大局
  
  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文旅融合发展。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意见,审结破坏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刑事案件17件60人。指导全省10家中院、18家基层法院成立生态文旅司法协作联盟,妥善处理因景区建设引发的纠纷,保障文旅项目顺利推进。依托全省27个旅游环保法庭,常态化开展“安逸四川·司法同行”系列活动,搭建涉旅纠纷“快调、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有效调处矛盾纠纷760余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
  
  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审判信息共享、环境多元共治等7个方面,全省三级法院分层级与重庆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协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把平等保护、控本增效、赋能发展贯穿办案全过程,审结涉“两高”企业规划建设、搬迁改造等纠纷案件34件。在企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室)55个,实现司法助企“零距离”。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服务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开展涉耕地保护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审结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等刑事案件129件192人。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妥善处理涉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垃圾分类、生态景观建设案件,指导成都中院围绕矿山、水源地、气候应对、绿色制造等环境要素,设立生态修复基地7个,一站式提供生态保护、法治宣教等功能,夯实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绿色底色。
  
  坚持守正创新
  
  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建设推动审判机构专业化。加大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力度,省高院及所有中级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庭全覆盖,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专业审判团队217个。设立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分别集中管辖全省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及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相关案件,配套印发案件移送工作指引,确保集中管辖案件一件不落、无缝衔接。“两庭”设立以来已依法受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800余件,专业化审判架构运转良好。
  
  推动审判机制专业化。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实现三类责任一体追究、有机衔接。壮大基层力量,在全省确立环境资源审判基层联系点法院23个,指导设立司法服务站48个、巡回审判庭38个,推动司法保护触角向一线延伸。强化内部协同,构建“专业审判+属地支撑”协同保护新格局。加强全域联动,坚持全省法院“一盘棋”,实施环境资源审判片区指导制度,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推动裁判标准统一和保护措施有效落地。
  
  推动审判队伍专业化。选优配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持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积极引入外部智力支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159名。聘任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79名,参与审理案件1719件,在损害鉴定评估、修复方案论证、专业事实认定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