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司法局“法治良方”精准助企纾困 20万元,罚与不罚背后的法治温度

  
2023-04-04 14:05:13
     

南充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到花炮公司开展实地调查 南充市司法局供图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
  
  3月28日,南充市某花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炮公司)厂房内,机器轰鸣,工人们正有序进行着生产。看着眼前忙碌的场景,该公司经理罗建全不禁感慨:“忙碌真好!”
  
  2021年,受疫情影响,花炮公司生产几乎停滞。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时,20万元的行政罚款更让该公司几乎陷入“困境”。一筹莫展之际,在法律人士的建议下,该公司提起了行政复议和信访。南充市司法局接到相关救助材料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调查组,认真复核相关资料、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花炮公司最终免于处罚。日前,南充市司法局协调处理南充市某花炮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被评为2022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双重困境 花炮公司濒临关停
  
  2021年8月23日,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摆在了罗建全的办公桌前,让他倍感焦虑。处罚决定书上,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以相关设施没有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向花炮公司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万元,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不是个小数目。”罗建全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花炮公司在2020年到2022年生产几乎停滞。“虽然企业困难,但公司每月足额发放了工人工资,当时确实没有钱缴纳罚款了。疫情影响加上面临行政处罚,花炮公司厂区濒临关停。”罗建全回忆。
  
  花炮公司为何被罚20万元,事情还要从2021年5月说起。
  
  2021年5月,南充市某县某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花炮公司建立的污水池、回体废物暂存间等设施没有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遂向花炮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建全回忆,公司在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马按要求委托第三方南充绿源环境咨询公司进行环评竣工验收。2021年6月21日,该环境咨询公司作出《烟花爆竹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认定“申请人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拿到这份报告表,罗建全和公司另一名负责人一起到该县某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举行听证会。2021年7月23日,该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举行听证。听证人员一致认可验收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认为花炮公司完成了环评验收,也未造成环境污染,不应当再予以处罚。可一个月后,花炮公司却收到了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行政执法部门认为花炮公司从2009年3月开始从事烟花爆竹生产,2016年10月取得《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但其建设的环保设施直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021年8月23日,向花炮公司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时以为整改好了就可以了。”罗建全说,公司对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最终作出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2021年10月,罗建全向南充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经审查认为,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对花炮公司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可以作出维持决定,但是花炮公司“未验先投”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但其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且在收到某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令整改决定书后,及时进行了整改,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免除其行政处罚。
  
  助企纾困 协调会决定不处罚
  
  2022年2月,南充市司法局企业法律服务科(以下简称企服科)收到书面信访材料。“花炮公司以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为由向我们递交了书面信访材料。”南充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杨旭介绍,接到信访举报后,南充市司法局企服科会同复议科向司法局党委作了专题汇报。
  
  南充市司法局党委将该案件列入“助企纾困行动”重点案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由企服科、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及企业法律服务团联合成立调查组。调查组由南充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杨旭担任组长,带领南充市司法局企服科、复议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及企业法律服务团会同南充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认真复核案件相关材料,并到花炮公司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花炮公司因为疫情经营十分困难,恰逢全省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改造,企业已停产多时。
  
  南充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李生明参与了案件的办理。他介绍,花炮公司是南充市某县的本土企业,厂区建于2009年3月,常年雇佣当地农民工达150余名,疫情之前年创产值逾3000万元,对当地经济贡献较大。因为疫情影响,这几年经营确实十分困难。
  
  2022年3月,南充市司法局召集南充市检察院、南充中院和相关涉事单位召开协调会。会上,各部门参会人员围绕花炮公司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免除行政处罚、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得当这两个焦点进行讨论。“当天会上各单位参会人员都充分发表了意见。”李生明说,最终大家基本接受南充市司法局调查组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虽然花炮公司存在建立环保设施后未进行验收的问题,但其违法行为轻微,并未造成污染后果,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处20万元的罚款,处罚过重,也不符合当前形势下国、省、市助企纾困的方针政策。协商会最终达成一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七十五条规定,对花炮公司不予处罚,由某行政执法部门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9月16日,南充市某行政执法部门正式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10月,拿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罗建全专门给南充市司法局打去了感谢电话。“感谢司法行政机关为我们这样的中小企业保驾护航,内心非常激动。”罗建全说,花炮公司作为本土企业,会依法合规经营,为当地群众就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典型意义
  
  中小微企业在就业链中发挥着“毛细血管”的作用,受疫情影响,普遍经营困难。南充市司法局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案情实际及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灵活运用多种形态的执法手段,让企业更快恢复生机,也让企业业主体会到法治不光“硬核”、而且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