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部门联合发文 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机制

  
2020-06-04 12:41:01
     

本报讯(陈睿 记者 刘冰玉)2日,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成都中院与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联席会。四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工作建立完善生态恢复司法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意见(试行)》通过引入监督管理部门或第三方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构建起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的基础框架,明确审理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所特有的对生态环境资源进行修复和治理的司法措施及指导规范,并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明确修复监管职责,共同推进案件审理前、中、后的生态恢复落实落地。《关于规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工作建立完善生态恢复司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恢复性司法意见的框架下,对目前比较成熟且实施可行性较强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生态环境的恢复进一步作了详细规定。两个文件的会签标志着成都司法与行政共同参与、互动促进的生态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机制正式建立。

同时,成都中院与成都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共同启动为期一年的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成都中院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园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通知》,共同在全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涉及工业的园区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源头预防工业污染,源头治理行政争议。